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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高子程律师二审辩护词

 

发表时间:2010/2/12 9:24: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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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看了李庄的眼神和动作后明白了,龚刚模就说遭到刑讯逼供,李庄用打手势、递表情的方法暗示龚刚模说被刑讯逼供,龚刚模懂起了,当时就说被刑讯逼供了”假设这种证言属实,公诉人何以将这种眼神、动作、表情、手势置换为明示、教唆龚刚模翻供,又如何引出李庄不可能知道的铁山坪被吊八天的过程和细节?

  (其它)

  以上辩论内容简述只为说明,公诉人的观点无论有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均被一审法院采纳。

三、一审期间主要证据对比展示。

  1、李庄是否教唆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证据对比:

  A、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结论:龚刚模左手腕有钝器所致伤痕。

  B、被询问人:龚刚模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6日(此时龚刚模案已进人审判阶段)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

  答:……警察在提讯过程中我就顺便主动向讯问民警检举了我的代理律师李庄在三次会见我的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违法行为。……

  问:李庄等二人在三次会见你的过程中有哪些违规违法行为?

  答:李庄把我的同案嫌疑人的供述材料读给我听,……

  ……又对我说,他从公安机关的笔录中看出我在接受询问时受到了刑讯逼供。接着他对我说:“在法院开庭时,我会提出休庭,要求对你因刑讯逼供造成的伤情进行鉴定,……”

  问:李庄为什么直接明确告诉你被刑讯逼供了?

  答:就是为了拖延庭审时间。

  ……李庄扶窗处*近我小声的教我,在法庭上我必须乱说自己被警察刑讯逼供了,……

  (注:审判阶段,警察不能取证。法学界也不认为律师告诉被告人同案嫌疑人材料违法)

  C、被询问人:龚刚模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0日5时10分

  地址: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看守所

  答:……李庄还说:“从你的材料中看得出你被诱供和刑讯逼供了的,他这样说的目的是让我到时到法庭上是要说警察对我刑讯逼供了。

  接着,他问我被刑讯逼供没有,我说被吊了的。李庄又向我提出:在开庭时,他会提出对我因刑讯逼供造成的伤情进行鉴定。”……

  第三次会见是在五六天前,李庄律师又来会见我,会见中,他问我:“你是不是黑社会?我就说:“我不是。”……”

  ……他问我:“在审查中你被打了吗?我就说:“被吊了几天的,还不准吃饭。”他说:“这些话你在法庭上要讲出来,……”……意思就是要我把如何被逼供的情况说出来。

  (注:龚刚模总是矛盾,承认被吊打、又言李庄教唆,且与伤痕鉴定不符)

  D、被询问人:李庄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3日2时34分(夜间连续审讯)

  结束时间:2009年12月12日8时32分

  地址:重庆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答:……公诉机关给我的材料不齐,比如起诉书缺12页,没有证据目录等,……龚刚模说:“是他们打了我,我才签的字。”……我申请伤情鉴定。

  E、被询问人:唐勇,(警察)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3日15时40分

  地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1112办公室

  答:我是……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医生,警察。……

  龚刚模……羁押期间曾经自述心悸,……我们在巡诊期间没有发现对在押人员有刑讯逼供致嫌疑人受伤等违法行为。

  F、被询问人:罗艺,(警察)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4日08时30分

  地址: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答:我……后调到6.3专案来工作。……

  ……都是白天由审讯人员提到审讯室进行审讯,……

  G、被询问人:何建,(警察)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4日07时00分

  地址: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答:我参加了今年开展的打黑除恶工作。

  ……白天由审讯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提到审讯室询问,……

  晚上会安排嫌疑人正常休息……

  ……审讯员将犯罪嫌疑人提出进行询问的时间一般都是六个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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