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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律师营销解决生存问题

 

发表时间:2011/4/2 9:06:27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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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把业务层次定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对案件没有选择,什么都想、什么都要、什么都干,但未必什么都有。

  ■最后在现实的一步步紧逼下,无可奈何地从最简单的案件、最繁琐的案件、最不挣钱的小案件做起,最后找到市场的感觉、营销的感觉,也才逐步找到做律师的感觉。

  随着市场的大门一扇扇被关上,其实窗子也会一扇扇地打开,只要认为它是机会的时候。刚刚步入社会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大都是从经历从上而的自我定位,最后“柳暗花明又一村”中找到自己的职业发展之路。

  形象地说,这个过程好比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看见别人在水中畅游,就纵身跳下了水,随后来的就是在水中开始几乎失去理智的挣扎,惊慌失措中好不容易一脚触到了水底,用力一蹬,终于冒出了水面,从此识得水性。无论人生也好,事业也罢,转机往往都来自于走投无路后的起死回生,这也正应验了一句话,世界上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

  4、行百里者半九十

  营销永远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律师营销也不例外。营销总是从最容易、最简单处着手,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律师赖以生存的资源和业务保障,在此基础上再去敲开一扇扇业务的大门。

  在此不妨举几个律师营销实例:

  ■深圳的曾律师,前几年刚刚来深圳的时候,在关外租一个民房,在房子外面打一个大牌子,某某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然后是联系方式,就这样饥一顿饱一顿地艰难地生存。前年他吸取教训,把关系转到了关内一个较大的律师事务所,给自己定位为劳动家,这样通过在网上网下的推广,很快就获得了相当的案源。不仅如此,他们所有一百多名律师,很多律师遇到劳动纠纷案件后都交给他。他现在的目标是,通过劳动纠纷案件的办理及劳动法讲座,与企业建立联系,并进一步开拓法律顾问业务并已见成效,随着顾问单位的增加,业务开始向纵深发展,但是他的营销形象依然还是劳动家。

  ■上海的沈律师,前几年从法院辞职后,从山东到上海来执业的,他在上海之所以立稳脚跟全得益于两个网站,一个是他自己做的“合同法在线”,还有就是加盟某离婚网,作为该离婚网在上海的分站的站长。合同法在线每年给他带来一至两个法律顾问单位,离婚网给他带来二三十件案件,几乎没有经历太多的周折,就解决了律师从业之初的生存之难。现在他已经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带领自己的团队在上海全面拓展业务。

  ■成都的邓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前是从医疗行业销售工作的,在从事律师职业后,直接把自己定位于“医疗纠纷案件”专业律师。笔者去年去成都时,特地约他进行了长谈,并去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他的目标就是:医疗纠纷案件为突破口,把自己从专业律师打造成专家型律师,然后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与各大医院进行广泛的接触和联系,最终把视野扩展到全省的医疗卫生单位。有本有末,有始有终,这才是真正的营销。

  ■北京的李律师,她毕业于北京政法大学,在从事律师后,一改北京律师把眼光瞄准全国市场的常态做法,一头扎进丰台这一方水土,召集一批电大、自考生等学历基础的律师,踏踏实实地从社区服务和义务普法开始,通过义务普法、免费咨询形式硬是打造出了自己良好的律师形象,并被冠之为“民企的正义天使”等称号,并打造了一个精于社区服务的律师团队。

  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发现一个金矿,原来社区供热单位每年都有数千万元的供热费收不回来,虽然单笔金额都不大,但案件数量多,可以作为非诉案件处理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处理,而且可以按批次起诉。这类案件专业性不强,可以标准化作业,比较适合律师团队运作。

  当然李律师也有自己的专业定位,她自己一直致力于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钻研,在社区服务过程中,也获得了发展的机会。

  以上四位律师都分别在大城市、省会城市、中等发达城市执业,她们的经验和发展模式值得年轻律师参考和借鉴,尤其是李律师的发展模式,虽然是在北京但更适合中小城市、县级及发达地区的乡镇律师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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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年轻律师 营销 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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