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从无期到5年徒刑 是媒体的胜利还是法院的悲哀
从许霆案发到现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几乎触动全国大部分人的神经,从平民百姓到法学专家,都参与到这场史无前例审判之中,口诛笔伐着法院的判决,而主导就是媒体。
此时,有另外一些法学专家站出来说,在案件没终审出来之前,媒体不应过分干涉,这是在影响司法独立,于是乎,舆论导向开始趋于平和,指责的对象转而针对立法上,而不是法院本身,毕竟法院只是执行法律的机构。
然而,就在我们拭目以待法院的充分发挥其司法独立的特点之时,昨日的判决让人心里却很不是滋味。认定的罪名和数额没变,没有任何法定的从轻或减轻的处罚,结果前后相差之大,要说没有受到媒体影响,似乎没有人相信。
一位法院内部的人士告诉记者,说老实话,没有你们媒体,许霆不可能是这个结果,就算上到最高院,也要起码判个10年以上。而新华社的一名记者曾经对记者说,如果许案法院维持原判,他将会写篇正面报道来表扬,以歌颂其力排影响,维护司法的独立。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女士昨日一番话发人深省,如果没有媒体,那许霆很有可能只能接受无期徒刑结果,所以说应该感谢媒体的监督作用。
但同时,陈舒又说起不久前在香港发生与许霆类似的案件。“与广州这边不同的是,香港的法院可以发出禁令不让媒体对没有判决的案件进行谈论,更不用说媒体可以在法庭里面拍照,因为司法是独立的,而我们却不仅可以在法庭内对被告人进行拍照,还能肆意揣测法院结果”。
但是,媒体是不是能拯救每一个许霆?而每一个未来的许霆是否需要媒体来出面,才能从法院那里得到所谓公平待遇,那还要司法独立做什么,法院权威何在??(来源:信息时报 专题撰文 记者 李朝涛 张立璞 实习生 付修刚 通讯员 穗法宣 专题摄影 记者 萧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