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细读成功律师的五十个忠告

 

发表时间:2010/11/15 12:00:05 来源: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30、 律师一定要按时出庭,并准备好所有的证据复印件和开庭手续。律师尽量不要保管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原件,原件一定由当事人保管。免得原件丢失或毁损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律师只能吃哑巴亏。

  31、 开庭前,律师一定要提前通知当事人。让当事人有充分的应诉时间或答辩时间,并叮嘱当事人一定带齐身份证件和所有原始证据,按时出庭,遵守法庭纪律。

  32、 律师尽可能要求当事人参加庭审活动。律师作为代理人,只是熟悉相关的法律和证据,对具体的事实和细节和感受,律师很难做到完全知情。如果当事人出庭的话,一方面让当事人感受庭审的氛围,知道律师的付出和良苦用心;另一方面,当事人对案情最了解,反映的事实最准确,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3、 涉及处分当事人重大利益的诉讼行为(如撤诉、调解、执行和解和执行终止等),一定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书面同意更佳。不要以为自己是全权代理就可以处分当事人的权利,在原则问题上,律师不要轻易做主或放弃,否则后患无穷。

  34、 律师尽量不要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的案件虽然后期利益很诱人,但往往也是一个陷阱。律师经过取证、立案、一审、二审(甚至再审)和执行,律师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可能因为无法执行,导致所有的工作白费。而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共同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律师在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执行回款的提成办法,是按回款额提成,还是按总额提成?是第一笔款到时提成,还是最后一笔款到时提成?“小心无大错,小心驶得万年船”,马虎不得。

  35、 律师开庭,一定要做充分的准备。律师所有的工作,最后都会在法庭中显现出来。“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勤勉、尽责的律师,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

  36、 律师不能凭经验办案。办案经验固然重要,但是经验有时候会害死人。诉讼日新月异,法律层出不穷,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即使同一地区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由于认识不一,对法律、法规理解上的偏差,导致对同样的案件做出不同的判决。 律师必须时刻保持低姿态,相信经验但又不迷信经验,崇拜权威但又不依赖权威,才会有更大的作为。

  37、 律师开庭,一定要提交书面的答辩状、代理词或辩护词。不能图省事、凭经验代理、辩护。“好记性不如一个烂笔头”,好口才同样需要经过周密的思考,才会有更好的发挥。律师在签完庭审笔录后,一定要将答辩状、代理词或辩护词交给法官,以便法官在裁判时参考。

  38、 对于需要二次、甚至多次开庭的案件,律师必须谨慎应对。有的律师认为开完一次庭就万事大吉,其实,有的案件法官为了核实一些重要情节,需要多次开庭。律师不应该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39、 对于上诉的案件,律师同样有权调取新的证据,通知新的证人或鉴定人到庭。不要以为一审已经尽力了,二审肯定会改判或维持原判。开庭和打仗一样,没有定数,只有变数。“战略上要蔑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律师必须以不变应万变,主动出击,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40、 对于律师无法取得的证据,一定要申请法院调取。如果法院不愿取证,律师应取得法院签发的调查令。打官司说到底就是打证据,律师只有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胜诉才有把握。

  41、 律师和当事人永远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以为接触多,就是好朋友;不要以为感情深,就是兄弟。当事人永远是当事人,代理人永远是代理人。律师和当事人没有距离,也是律师最危险的时候。

  42、 律师永远要清廉自律、洁身自好。律师不要因为办了一件漂亮的案子,就沾沾自喜、盛气凌人。不要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要收受当事人的礼物。“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 律师 的声誉和案源靠的是自己的能力、品质和口碑。好的口碑,才是律师的黄金招牌。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更多与 相关新闻: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熊潇敏律师团队参加在甘肃举办的《捕诉一体化
·最高法:股权转让之诉中,受让方能否以转让方抽·我所执行主任熊潇敏给新员工讲授业务风险防范
·1月24日熊潇敏律师在那坡县法院开庭·大成律师被聘为最高检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
·陈某诈骗案(已委托)·12月15-16日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刑辩会

 
上一篇楼东平:做一个受人尊重的律师
下一篇律师商业化仅是一种思潮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