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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喝不劝,能喝不灌,喝醉送走,酒后别乱,牢记四点,法官不判!

 

发表时间:2018/3/13 0:17:21 来源: 新浪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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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甘肃临洮法院“冒天下之大不韪”,驳回醉酒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判决共同饮酒者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个判决很特别,是因为大家已经对喝酒致死,一桌同饮者要赔钱的案件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现在突然出了一个另类判决,又把许多人的思维搞晕了,到底喝死人之后,同桌的人要不要赔呢?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个四句口诀,只要别触犯这四点,就不会因为喝酒惹祸上身啦!

不喝不劝

不能喝酒的人不要劝他喝酒,能喝酒的人,如果开车到场,或者因为疾病服用了特殊药物(比如头孢),也不要劝酒。否则一旦出事,劝酒者就有过错,需要负法律责任。

临洮那个案子,死者在宿舍内喝酒,而且是赶场,连去两个宿舍,连喝两场,说明他会喝酒,想喝酒,而且也没有报道他当天身体不适或者服用药物,所以,就这一点,他的同事没有责任。

人家不喝酒,就不要硬劝,否则法律就要找你麻烦!

能喝不灌

能喝酒的人,那就正常推杯换盏,该怎么喝怎么喝,法律也不会肆意追责,毁了咱们几千年的酒文化,坏了同桌好友几十年的酒交情!就像临洮法官说的,不能因为坐在一个桌上喝酒,就莫名其妙多了法律风险!

但是,如果人家喝好了,不想喝了,那就及时打住,千万不要搞什么一口闷,舔一舔之类的套路逼人喝酒,更不能强制灌酒,否则,就有了过失,一旦出事,法律责任难逃。

临洮那个案子,没有同事之间强制灌酒的情节,所以,这一点,他的同事也没有责任。

杜绝灌酒陋习,法律可不管什么深不深,一口闷!

喝醉送走

对喝醉者,同桌的人有安全送达的义务,而且这种安全送达,不是送上出租车,送上公交车这么简单,要送到他平时正常生活的居所,要达到安全的标准。

临洮案,死者的同事在他喝醉后,把他送回宿舍,已经达到安全送达的标准,所以也没有被追究责任的情节。

对喝醉者,一定要全送达!

酒后别乱

这个表述比较含蓄,指对醉酒者酒后驾车,洗浴等剧烈活动要加以阻止,不能放任其胡作非为!如果明知对方醉酒驾车,不加阻拦还搭车的,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驾车、洗浴都好理解,还有一个剧烈运动,这个就是指大保健,所以法律还是羞羞的,有些话不能明说。

喝完酒就抓紧回家,不要再去洗澡、按摩还有那啥了,万一因为剧烈运动出了人命,那就麻烦了!

临洮案,是在宿舍喝酒,不存在这个问题。

酒后守规矩,不要触碰法律高压线!

所以按照这个口诀,临洮法官不判同饮者赔钱是非常英明的!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把握好这四个底线,不能投鼠忌器,见酒场就躲,也不能无所顾忌,酗酒生事。还是那句话,法律不会干涉正常的生活交际,但是饮酒者也要把握好度,一旦越界,法律无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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