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人身损赔>>>正文

老人酒店住宿患病 抢救无效死亡谁担责

 

发表时间:2016/1/13 21:18:38 来源:人民法院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推荐:  老人在酒店住宿时患病,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其家人将酒店诉至法院。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酒店承担老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的10%,即7万余元。
  法庭审理查明,2014年1月29日中午,贵州省盘县一老年人张某到云南省富源县一酒店住宿。1月30日下午5点左右,酒店总台打电话到该房间告知续费,但无人接听。后酒店服务人员前往查看,因房间门内已插上安全链条,服务员将门打开一条缝隙,听到睡觉的呼声后离开。1月31日上午,酒店服务人员觉得异常,用钳子剪开安全链条后进入房间,发现老人躺在床上,有呼吸,但不会回答。查询并拨打老人亲友电话后,其侄儿赶到现场。后经CT诊断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后转至曲靖治疗。医生诊断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右侧肢体偏瘫;右侧侧脑室旁脑梗死;肺部感染等。老人先后五次在曲靖住院治疗122天,支付医疗费21万余元。9月11日,经治疗无效死亡。
  处理完老人的后事,其子将酒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老人医疗费、鉴定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78万余元。2015年10月16日,富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因老人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为71万余元,判决酒店承担10%。一审宣判后,酒店以法院认定其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系认定事实错误,老人死亡与入住酒店无法律上因果关系等为由提出上诉。
南宁律师推荐:  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从老人2014年1月29日11时入住,至2014年1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酒店员工用钳子将房间门内的链条剪断进入房间,长达3天的时间。在此期间,酒店员工未按常规进入该房间打扫卫生,且正值春节这一特殊时期,在老人未按规定续房费、未见其正常出入的情况下,特别是在2014年1月30日下午17时许酒店总台员工打电话到房间要求续费,电话没人接听时,作为经营者在未能与住宿者取得联系和沟通的情况下,理应引起重视,以便及时查明原因。由于酒店管理上的疏忽,拖延了发现老人患病及治疗的时间,故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不作为与老人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而2014年1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酒店员工用钳子将房间门内的链条剪断后进入房间,得以查明真相的行为,不仅措施得当,亦是对之前的疏忽作出有效弥补。老人的死亡主要由其自身疾病引起,一审法院根据酒店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判决由酒店承担因老人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的10%的赔偿责任适当。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区倚)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律师,南宁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南宁专业民商律师,南宁专业民商律师
更多与 南宁律师,南宁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南宁专业民商律师,南宁专业民商律师 相关新闻:

·黄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已委托)·李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已委托)
·民事诉讼管辖权争议适用自由证明·3月15日熊潇敏律师赴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取
·南宁律师:刑事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未得到补偿·南宁律师:浅析发包人、实际施工人与雇员关系
·[网友咨询]在公共场所内受到伤害,场所管理者·无法确定侵权第三人时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的承

 
上一篇南宁律师推荐:何为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的“上一年度”
下一篇南宁律师推荐:双重因素下的侵权责任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