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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大四女生宿舍内跌落身亡:寝具是否合规谁来担责

 

发表时间:2017/9/26 0:50: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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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再现悲剧事件!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一位女生从寝室床上跌落后不治身亡。出事的女生,是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日语专业的小王,读大四,今年21岁。谁能料到,刚刚开学,就发生了这般惨剧!

  每起悲剧都会引起人们的反思,有些反思会让人愤怒,有些反思则会让人深感遗憾。如果是无力避免的悲剧,比如遭遇天灾的不可抗力,也很难追责到具体群体,但如果是本可避免的不幸,则会让舆论场沸腾,外界的声音也会要求找出事件的责任方。

  尽管小王跌落身亡一事的具体调查情况还有待公布,但一些基本问题却不难厘清。在医院病历记录上,小王死因是“摔伤致心跳呼吸停止”。有说法认为她是从上层的铺位掉落的,另外,有知情者分析,小王很可能是洗完衣服后,在返回上铺整理床铺或衣物时,不慎摔下。

  首先,认为小王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恐怕是不合理的。如果说刚入大学,不了解宿舍生活和基础设施的情况,发生这样的事,或许还有“道理”可讲,但一个快毕业的大学生,却不知道宿舍里存在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又怎么能说得过去?

  显然,在悲剧发生前,小王以及舍友都被“宿舍安全”的假象迷惑了,否则早就安全保护措施了。之所以产生这种假象,恐怕与校方的失职有关。在学校的宿舍安全规定和建议里,常见的有用电安全、财产安全等,几乎没见过“使用上铺时的注意事项”。这起码说明,校方有种普遍的心理:默认睡在上铺的学生是安全的,即使有安全隐患,也是极小概率事件,不足为虑。

  事实果真如此吗?还是用真实案例来说话吧:

  就在前几天,同样在浙江,杭州一位刚入学三天的大一学生小徐,凌晨4点从上铺翻落坠地,造成颅脑损伤。尽管入院时伤势严重,幸运的是抢救及时,目前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2012年,福州一名大学生在网上发图文称,自己的宿舍上铺床板突然崩塌,所幸下铺无人,上铺的舍友有被子垫着,伤害很小,但仍心有余悸。还有很多类似的事件在网上有相关报道,至于网友结合自身经历的吐槽就更多了。

  那么,是不是国家对宿舍床铺的安全标准没有固定呢?笔者查阅信息后发现,国家标准(公寓床)GB/T 3328-1997早有规定:高低床的安全护栏高度要大于(等于)20厘米,在放置床垫情况下,要大于38厘米,护栏和床头之前的缺口应在50-60厘米。

  既然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国家也有明确规定,为何还会发生小王的悲剧?对此,加强宿舍安全问题的核查,借机进行有序的安全自查自纠是必要的。对那些不合规定的床铺,要及时撤换,更不能为了“方便和便宜”,购买劣质产品,给学生的宿舍安全带来隐患。而且,高校宿舍安全教育仍有待加强,毕竟,当面对不可避免的危险时,拥有自我保护能力仍是最重要的。

  反思此事件不仅是为了追责和告慰逝者,也是为了引起外界的警惕,整改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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