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男孩骑小黄车摔成重伤家长索赔10万

 

发表时间:2017/9/20 19:24:39 来源:法制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9月20日报道,国内第二起共享单车儿童骑行伤害索赔案进入司法程序。

  2017年7月3日,成都市武侯区一名13岁儿童小强(化名),骑行一辆ofo共享单车,因车速较快不慎摔倒,造成股动脉破裂,抢救4小时才脱离生命危险。事发后小强的父亲称,这辆共享单车刹车有问题,其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单车左边手握式刹车断了半截。

  9月15日,小强的家人委托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鹏,将ofo小黄车的运营方起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

  ofo相关部门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们暂未收到相关法院通知,暂不便评论。

  日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事发:13岁小学生骑未上锁小黄车,刹车失灵摔下

  据彭鹏介绍,小强(化名)是成都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今年13岁。2017年7月3日上午9点多钟,小强在离家不远的聚龙路摩尔车汇广场附近看到一辆没有锁上的小黄车,便骑进广场玩儿。广场停车较多,在一处狭窄的过道,由于车速较快,刹车失灵且左边的刹车把断了一截,小强从车上摔下,右腿大腿根被扎破,摔倒处立刻形成一滩血泊,小强当即昏迷不醒。在四川现代医院抢救4个多小时后,小强脱离了生命危险。

  小强的家人称,经两个多月的治疗,小强的身体基本恢复,但精神状态堪忧。由于身体尚在康复,小强现在不能进行正常跑步、跳绳等体育运动。

  小强以前是个很能“摆”的孩子,见到亲戚朋友很爱谈天说地,现在却反应迟钝,回答问题的时候,半天都说不出说话。

  起诉:索赔10万,要求召回全部机械锁单车

  9月15日,小强父母委托的代理律师彭鹏将一纸诉状递交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要求小黄车的运营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召回全部机械锁单车,将其更换安全智能密码锁,召回并维修、更换故障车辆,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暂计10万元人民币。

  代理律师彭鹏认为,小黄车运营商作为参与公共服务,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提供共享单车的企业,对其投放的机械锁密码小黄车安全性能没有尽到检测、维修、管理的责任,所投放的机械密码小黄车的机械锁密码的非常容易被没有手机的未成年孩子轻易打开,尤其是由于机械锁密码小黄车容易打开导致公共场所机械锁小黄车干脆不上锁的情况大量存在,进而引发未成年骑行频繁发生事故。

  彭鹏律师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小强的案例中,小黄车属机械锁密码小黄车,且存在残缺、故障,至少存在一侧刹车把断裂等明显的安全缺陷,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该公司应当对小强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彭鹏律师还认为,小强的案件与上海一名不满12岁的儿童骑小黄车遭遇事故死亡的案例有所不同,法律并没有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骑自行车,小强已经13岁多了,其监护人所应当承担的监护责任显然没有上海案例的当事人所要承担的多。

  “在法律没有禁止其骑车的情况下,对于控制力、注意力及身体协调性尚未发育完好的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企业如何履行公共安全义务、保护好类似小强的孩子们的权益,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彭律师说。

  ofo回应:对意外表示遗憾,呼吁用户规范用车

  9月20日上午,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与ofo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这名负责人称,该少年事发住院后,ofo成都区域负责人第一时间就赶到了医院慰问并了解事发经过,对意外的发生表示遗憾,后期进行多次良好沟通,直到少年脱离危险。

  ofo称,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们暂未收到相关法院通知,所以暂不便评论。ofo小黄车呼吁用户规范用车,小心慢行,注意骑行安全。

  来源:法制晚报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男子发现妻子和他人有染 伙同工友敲诈被刑拘
下一篇[南宁律师] 大四女生宿舍内跌落身亡:寝具是否合规谁来担责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