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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爱情保鲜期”已过 与结婚十年的丈夫离婚

 

发表时间:2013/3/14 10:20:04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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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女子因“爱情保鲜期”已过与结婚十年的丈夫离婚,经历了风雨,好日子就在眼前,林某的举动让法官也百思不得其解。详细询问下,林某说出了自己的理由,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她说自己和姜某的“爱情保鲜期”已过,她要重新去寻找心跳的感觉。同时,她愿意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夫妻俩辛苦打拼10余年,遭遇车祸的丈夫也身体康复,物质条件日渐好转,一家人本可过上幸福的小日子。可结婚10年的妻子却以“爱情保鲜期”已过为由到镇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林某今年34岁,和丈夫姜某同是安徽人。10年前,两人相识、结婚,生了一双伶俐可爱的儿女。

  在老家结婚后不久,姜某就和妻子同来镇海打工。两人从零开始,白手起家做小生意,经历过一些挫折和困难,夫妻俩相互鼓励,互相支持,渐渐地把生意做大。

  去年,姜某经历了一场车祸,躺在病床上养伤。这期间,林某不离不弃,悉心照料,姜某恢复得很好,夫妇俩也成了街坊邻居眼中的“模范夫妻”,大家都认为,林某苦尽甘来,可以享享福了。

  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去年年底,林某瞒着丈夫,到镇海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经历了风雨,好日子就在眼前,林某的举动让法官也百思不得其解。详细询问下,林某说出了自己的理由,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她说自己和姜某的“爱情保鲜期”已过,她要重新去寻找心跳的感觉。同时,她愿意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接到法官的电话,姜某立即赶到法院。他说,最近妻子心情的确不是很好,但两人既没有吵架,也没有外人的介入,真不知道妻子心里是怎么想的。“她照顾躺在床上的我都不嫌弃,现在日子好过了,她却要离婚,我想不通,也不同意。”姜某恳求法官能劝林某回心转意。

  经劝说,林某态度不再坚决,撤回了起诉,法官也松了一口气。

  近日,林某再次来到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她说,经过几个月的慎重考虑,觉得现在物质生活虽然丰富,但是生活已没有了激情,再也没有幸福的感觉,这坚定了她想要追求新生活的决心。

  这次,姜某也想明白了,决定放手。他表示会照顾好一双儿女,并把安徽老家的房产留给林某,若林某暂时没有住所,也可一直居住在现在的家中。

  最后,在法官主持下,两人协议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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