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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关注:广西一村民2次被判死缓2次发回重审 被羁押6年后回家

 

发表时间:2013/11/24 22:50:57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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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广西一村民2次被判死缓2次发回重审 被羁押6年后回家,获得自由的消息对庞宗祥来得有些突然。在2008年一审被北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之后,案件上诉到广西自治区高院,高院将案件发回北海重审,庞宗祥仍被判死缓;再度上诉,再次发回重审。但自2011年8月以来的两年多时间里,北海市中级法院再未开庭审理。

  广西一村民被控抢劫致人死亡,两次被判死缓两次发回重审,近日北海检察院撤诉

  昨日下午,在经历了6年牢狱之灾后,43岁的广西钦州市浦北县村民庞宗祥终于重获自由,回到家中。

  2007年8月,在广东廉江市做装修的庞宗祥被莫名卷入广西北海系列抢劫致人死亡案件中,并于2008年被北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案件经广西自治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今年11月2 1日,北海市检察院对该案撤诉获法院准许。

  案件虽撤销,仍留有尾巴,涉案四人仍未获完全自由,其中庞宗祥和香杰武办理取保候审,一年之后才会给他们一个是否真正无罪的定论,此前被判死刑的陈虎及被判有期徒刑9年的王勋因涉另案,目前仍在押。

  回家

  获得自由的消息对庞宗祥来得有些突然。在2008年一审被北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之后,案件上诉到广西自治区高院,高院将案件发回北海重审,庞宗祥仍被判死缓;再度上诉,再次发回重审。但自2011年8月以来的两年多时间里,北海市中级法院再未开庭审理。

  11月22日下午,庞宗祥在北海市看守所收到北海市检察院撤回起诉获北海市中级法院准许的裁定书,案件撤销也意味着他可以重获自由。

  自由仍有限度。庞宗祥的辩护人———广西港天律师所律师庞信祥向南都记者介绍说,目前对庞宗祥、香杰武两人只是办理取保候审,一年内如没有新的证据和事实指控,一年之后应依法宣告无罪,他们才算是获得真正的自由,并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在从北海返回浦北县的家途中,庞宗祥对这个来之不易的自由没有特别兴奋,“我不懂北海市检察院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犯罪,这样搞是要面子还是怎么样?”

  毕竟重获自由,庞宗祥的亲友颇为他高兴,在返家途中,不断有亲友与他会合。昨晚,庞宗祥更是在家里摆下15桌酒席“大宴宾客”。

  因为无法承受突如其来的打击,加上身体有病,庞宗祥的父亲从几年前一直瘫痪在床。昨日下午到家后,父亲勉强从床上撑起,父子俩抱在一起,眼泪止不住往下流。

  “心里还是很高兴,六年的冤屈终于洗脱,但看到同龄人的家里都盖起楼房,而自己六年青春被浪费,没法赚钱,没法给父母更好的照顾,又很伤心”,庞宗祥边吃饭边对南都记者说。

  涉案

  六年多前,庞宗祥一直在北海和妻子、弟弟一起做装修生意,后因北海工程停顿,三人又一起转战广东省廉江市,继续搞装修。2007年8月8日,他在廉江被北海刑警抓捕,此后一直关押在北海。

  庞宗祥莫名被卷入的案件,是2007年1月至3月间,北海市先后发生五起摩托车司机被劫案,其中司机杨贵崇、马海涛被抢劫致死。

  根据此前法院审判的情况,一名叫王勋的男子因盗窃罪被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抓获后,“检举”其远房表兄陈虎及“光头佬”、“乌痣九”与他共同实施上述抢劫案。

  对于王勋所说的“光头佬”和“乌痣九”,无论是王勋还是之后到案的陈虎,均不知姓名、住址。而北海警方认定,庞宗祥即是“光头佬”,香杰武为“乌痣九”。

  2008年10月23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做出(2008)北刑初字第31号一审判决,认定陈虎、庞宗祥参与四起抢劫,判处陈虎死刑、庞宗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勋有期徒刑9年。

  陈虎、庞宗祥均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广西高院。2009年8月4日,广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北海中院重审。

  北海中级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仍然判处陈虎死刑、庞宗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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