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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一女子与丈夫好友通奸后合谋毒害丈夫被判死刑

 

发表时间:2013/11/23 0:28: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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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是自己的妻子,蔡某是自己的好友,江苏盐城男子于某至死也没有想到,妻子和好友竟然勾搭成奸,并用农药谋害了自己。于某死后半个月,张某和蔡某就结婚了,不料“新婚”十天就罪行暴露,落入法网。22日,记者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罪行恶劣,张某被判死刑,蔡某被判无期徒刑。

  男子于某和蔡某一直是非常好的朋友。2011年7月,于某的妻子张某与蔡某有了不正当两性关系,此后两人便成为情人。为达到与情人共同生活的目的,张某向蔡某提议将丈夫于某杀害,蔡某同意。

  从2013年1月开始,张某和蔡某先后预谋使用“老鼠药”等多种毒药加害于某,但均因故未得以实施。2月19日,蔡某指使张某去买农药“克百威”,并让她将该药放入于某因肠溃疡服用的胶囊药中。2月23日晚,张某将“克百威”农药换装在于某服用的胶囊药中,随后将剩余的农药及包装袋丢弃到自家厕所旁的粪坑里。次日凌晨,于某因服用装有“克百威”农药的胶囊而毒发身亡。张某对外人称丈夫于某因病重身亡,她和亲属一道处理了于某的丧事。

  丈夫尸骨未寒,张某就迫不及待“改嫁”蔡某,两人于3月11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对于张某的反常和无情,于某亲属难以接受,并对于某的突然死亡产生怀疑。于某亲属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很快掌握张某和蔡某蓄意杀人的证据,3月20日两人被抓获归案。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蔡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某提议并与被告人蔡某多次预谋杀害亲夫,杀人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被告人蔡某虽未直接实施投毒行为,但其主动谋划的行为对案件结果的发生起到了主要作用。两名被告人在共同作案中相互配合,行为积极,均系主犯。本案由被告人张某提起犯意并实施投毒行为,被告人蔡某的行为略次于被告人张某。综上,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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