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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律师]男子故意溺死妻女 法庭上丈母娘为女婿求轻判

 

发表时间:2012/10/11 0:25: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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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宁波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发生在宁波江北桥大街的杀害妻女骗保案。

  此前,宁波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两个罪名对嫌犯余某提起公诉。

  余某和被害人万某生前既是夫妻,也是表兄妹。两家人等于是一家人,昨天庭上,20多个亲戚朋友从老家江西赶来,都坐在一起旁听。

  案件闪回

  今年2月3日晚7点多,宁波警方接到报警,江北庄桥大街发生车祸,一辆银白色吉利轿车坠河,车内三人被困水中。

  交警、消防等很快赶赴现场施救,轿车吊上岸后,副驾驶座一对母女已经溺亡,母亲32岁,孩子刚2岁。女人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余某获救。

  余某,33岁,江西鄱阳人,在海曙苗圃路经营电器修理店多年。

  他这样解释车祸原因,开车经过一家工厂门口时,有辆车子和他会车,对方灯光刺到他眼睛,他想踩刹车并往右打方向,感觉轮胎气没了,方向打得有点重,车子就冲进了路边河里。

  看似交通意外,但江北警方通过勘察现场、尸体检验,发现重重疑点:

  车辆右前轮胎破裂,右前灯破损严重,地面上有车辆轮胎刹车痕迹,道路上却找不到事故车辆与其他车辆碰撞的痕迹;

  余某说打方向时感觉车轮胎没气了,但路面留下的轮胎痕迹显示,并无爆胎迹象;

  妻女死亡,但余某情绪平静,发生事故后10多分钟里,余某除了自救,就是用手机报警,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营救妻女;

  事发后仅仅4小时,余某就向保险公司陈述案情,申请理赔(去年7月,余某曾给妻女买了50万元的意外保险);

  事发路段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前一天余某曾出现在此,而他此前跟警方说,对该路段路况不熟。

  2月15日,余某在江西办完丧事返回宁波,再次接受警方调查。面对民警抛出的上述疑点,余某心理防线崩溃,承认自己是利用交通事故假象,杀死妻女骗保。另外,自己的婚外情被妻子发现,也是他下手的一个原因。(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为什么会杀害妻女

  嫌犯余某说了三个原因

  余某的母亲头发花白,身体瘦弱,庭审没开始前,一直呆呆朝着法庭侧门看,余某要从那里被带到庭上。

  9:30,余某准时被带上法庭。余某身形十分瘦小,穿一件蓝色衬衣和灰绿色裤子。看到儿子上来,余母嘴角抽动,忍不住站了起来,在旁人的劝阻下又重新坐下。

  面对公诉方故意杀人、保险诈骗两项指控,余某脸色平静,说“基本没有异议,只是细节上有出入”。

  对犯下恶行的原因,余某说了三点原因。

  “第一,去年我在外面有了情人,后来被老婆知道了,她告诉了很多亲戚,我这个人很要面子、很好强,她这么一弄,我很没面子。

  “第二,其实她也有不好的地方,但我只跟我妈讲了,不像她这样到处宣扬,所以心里有点怨恨,想报复。

  “第三,我在宁波打拼了这么多年,感觉压力很大,好像怎么努力都赶不上时代的步伐,就想一了百了……”

  余某说,他并没想谋杀妻女,也没有想骗取保险金,只是想跟她们同归于尽。

  公诉人质问余某:“即便要报复妻子,那为什么要带上女儿?不想骗保,为什么要采用开车坠河这么复杂的办法同归于尽?既然打算一了百了,出事后为什么马上联系了保险公司?”

  余某愣了一下,回答:“那天我骗老婆说庄桥大街在搞活动,带孩子去玩玩,这样才把她喊出去的,孩子是个借口……当时我压力也很大,怎么同归于尽法,没想太多……”

  “没想太多,那前一天怎么会去踩点?她们是你的妻子、女儿,你怎么可以‘没想太多?’”面对接连质问,余某语无伦次起来,对公诉人抛出的很多问题,都用“压力太大,大脑一片空白”、“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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