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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因财产引发婆媳之争

发表时间:2009-09-05 11:44:14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儿子因病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妻子。因怀疑该遗嘱的真实性,今年101岁的婆婆石蕴华将年近七旬的儿媳王桂元告上了法庭。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未能在庭上达成调解意见的一致。

儿子百万财产给妻子

原告石蕴华称,2005821,三儿子朱锡铨因病去世,其生前是河北省邯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工程师,曾购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及河北邯郸房产两处,配置了高档红木家具、整体浴室及全套家电,购置了汽车。去世前,留有存款、存折、集资款、股票、人寿保险及贵重首饰达百万余元。这些均被三儿媳王桂元占为己有。由于遗嘱内容与朱锡铨生前承诺内容不一致,自己怀疑遗嘱的真实性。要求确认朱锡铨于200582签字的遗嘱无效,依法分割遗产,自己应得25万元。

遗嘱真实性遭质疑

昨天,年过百岁的石蕴华并未到庭,而是由四儿子朱锡九代母出庭。儿媳王桂元则从目前的居住地邯郸赶来,亲自参加了庭审。我三哥朱锡铨患病期间,曾多次表示不能为老母亲养老送终,承诺已给老母亲准备了一笔钱,让其安度晚年。

朱锡铨去世后,经我多次催要,王桂元才极不情愿地交出朱锡铨的遗嘱。我发现遗嘱内容与其生前承诺的不符。而且遗嘱的见证人当日不在场,签字日期是在第二天。朱锡九由此认为,该遗嘱不是其三哥真实意思的表达。

我没听老伴谈起过这个承诺。王桂元回应说,遗嘱是老伴在武夷花园自己家里写的,在遗嘱上签字的两位证人系对门的邻居夫妻。当时是朱锡铨找他们签字的,我不在场。我听朱锡铨说,当时有一个人在家就签字了,另外一个没在家,所以第二天才签字。王桂元表示,其于1960年与朱锡铨结婚,两人婚后无子女。

弟弟哭诉哥哥不孝

昨天,朱锡九一直在控诉三哥的不孝,一度情绪激动到泣不成声。早年他生活不好,王桂元也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辞职了,一直在母亲那里生活。母亲60多岁还去给别人洗衣服,就是为了多挣一些钱贴补家用。母亲待其好于其他子女。而他给武夷花园的房子装修时仅窗户就花了1万多元。我妈生病让他买药,他只给买了最便宜的,自己却买贵重的补品……”他表示,打官司不是为了赡养费,而是要继承权。

而面对朱锡九的哭诉,王桂元驳斥道:“原告一直说是为我工作,但其实我在家就住了半年。在北京住留的那些日子,由于原告生病无法洗衣服,都是我替她洗的。还有朱锡九,武夷花园房屋内的物品都被你拿走了,我说过什么啊?老伴去世后,我一直遵照遗嘱的要求,给付婆婆养老金。从2005年开始,我每年都给婆婆一千元现金。

最后,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由于未能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法庭将组织庭外调解。晨报记者 董正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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