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9-23 15:38:25 来源:律师文摘
行文结束之际,借用前辈张思之大律师的话:“优秀律师应当是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我想,要想别人尊重我们,是不是应当从我们每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按照前辈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奋进,如果那样,我们这个行业离受到整个社会尊重还会远吗?
摘自《法治研究》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