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9-11 22:05:47 来源:京衡律师集团
以上的诸多因素,促成了中国律师业的松散、自私、自利、同中国社会现实和法治进程不能相适应、缺乏民族大义和厚实声音。这些都是根本原因。但是,这不等于中国的律师界、法律界总体力量的薄弱。改革开放三十年中,中国的法律人力量已经有了空前的积累和壮大,目前只是国家需要的时机还没有到。在国家法治建设发展的一些重要档口,这些法律人力量会有一个总体的展示,能够形成一股强大的理性的力量,其真正发挥出来的作用,将比新闻界更有理性和力度、厚度,对中国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将产生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