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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查土地违法案件 要求官员勇于承担责任
发表时间:2007-10-04 00:00: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经国务院同意,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官员勇于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官员作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坚决支持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对本级政府自身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主动组织整改,并勇于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组织查处,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处理到位。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辖区内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或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政府机关组织或具体实施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后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要从重处理;对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仍然顶风违法违纪的,要加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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