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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协议(经销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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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0-04 15:32:44 来源:北京京金龙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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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负责向其最终用户提供使用培训及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 3、硬件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4、用户对软件有新功能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作出安排。 九、市场开拓 1、甲乙双方都有义务为用户讲解或演示乙方的产品,介绍操作和使用的方法。 2、甲方须可能争取乙方认可的展示机会操作和演示乙方的产品,使乙方的产品在市场 上取得更加广泛的认同。甲方负责在其经销地区为指定产品打开销路,包括刊登广告、举办展览、发宣传资料等,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宣传资料,并对经过乙方认可的促销活动予以支持。甲方在宣传和服务中,都应积极维护乙方公司信誉。 3、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情况,相互协商,共同提高乙方产品信誉,并采取某些必要的 行动来激发市场活力。 4、乙方有权独立的在当地发展二级代理。 十、市场协调 1、甲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以外的地区销售产品。 2、甲方不得对乙方已有的MRA(重复购买客户)进行联络、报价;在开拓MRA过程中与乙方发生冲突时,应服从乙方的协调。 3、甲方在开展业务时,如与乙方或乙方的其他经销商发生冲突,应服从乙方的协调。 十一、销售奖励 如甲方遵守经销协议,严格执行乙方的量价政策,完成承诺的订货量,并 按时付清全部货款,乙方给予甲方以下奖励: 合同到期时达成率(%)奖励比例 60-692% 70-792.5% 80-893% 90-993.5% 1004% 奖励金额=对应项的提货额*奖励比例 1、乙方给予甲方特别供货价格的项目,可以计入达成额,但不享受以上奖励. 2、奖励的兑现:在新的订货时,以价格减让的方式兑现。 十二、协议的终止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1、一方违约,经对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改正; 2、任何一方破产或产权发生变化; 3、因不可抗力面使合同无法履行。 十三、附属条款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合同终止,必须以货、款两清为前提,否则各方必须以自有资产和所属公司资产负责清偿,负完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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