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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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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0-04 15:32:31 来源:昆達電腦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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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項:甲方於乙方交貨前所為之產品檢驗並不解除乙方之任何責任。甲方如於受貨時發現產品品質或規格不符規定,或有瑕疵不良情況時,甲方得拒絕受領之。 第五項:乙方於出貨時應附具訂購標的出廠檢驗合格報告書。
第六條:驗收: 第一項:雙方同意依甲方公司之驗收標準進行驗收程序。 第二項:驗收時,乙方應提出訂購單為憑。 第三項:甲方應於收貨後一週內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即賦予合格通知。如有不合格時,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負責更換,若逾交貨期限,仍依第九條辦理。 第四項:如甲方於急貨或認有必要時得為下列行為,因此所產生之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一款:部分驗收,不合格部分剔退乙方限期重新加工製造。退修部分甲方得自應付款項中扣除於修復後再行購回。 第二款:自行重工、篩選不合格部分。 第五項:甲方保留於乙方工廠廠驗之權利,廠驗合格而發生的不良品,乙方仍應依第十條之規定負責。 第六項:在乙方之廠驗或在甲方之進料檢驗,依MIL-STD-105DLEVELIINORMAL重大缺點為AQL0.65,次要缺點為AQL1.0。 第七條:風險移轉: 訂購標的於甲方驗收合格前之風險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付款方式及條件: 第一項:甲方於每次訂購標的交清並經驗收合格後九十天開立即期支票支付價款,惟如有罰款甲方得逕行扣除之,乙方不得異議。 第二項:乙方應開立以甲方為抬頭之發票向甲方請款,並載明訂購單號碼及料號。
第九條:遲延交貨: 第一項:乙方逾期交貨,甲方仍予以驗收完成,每逾一日應計罰價款總額千分之五予甲方,甲方得逕自價款中扣抵,乙方不得異議。 第二項:若係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交貨遲延時,乙方同意依甲方要求改空運,負責送到甲方指定之地點,並負擔空運費用。 第三項:乙方所交付之訂購標的經甲方驗收不合格時,經退回改善,如未能於所訂期限內完成,所逾期間亦應依第一項計罰。
第十條:不良率管制: 第一項:不良率定義:意即甲方售出退回到甲方各分公司或客戶之故障機台比率,為退修量與銷售量之比。 第二項:組裝不良品: 第一款:由乙方提供適當之量作為組裝時不良品之替換,甲方每月與乙方結清數量,並由乙方將不良品予以處理或修理,同時補足原定之量,該數量依品質狀況由雙方另訂之。
第十一條:瑕疵擔保: 第一項:乙方保證所交付之訂購標的俱係無瑕疵新品且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六個月之保證期內不具任何瑕疵,完全符合甲方訂單所載之規格。 第二項:甲方發覺所收到之訂購標的為非無瑕疵新品,無論驗收已否,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依限以無瑕疵新品換回,否則甲方即得依第九條遲延交貨規定處理或依第十九條規定逕行終止合約。 第三項:乙方已完全了解甲方公司對於採購訂購標的之使用目的及生產計劃,乙方保證供應予甲方之訂購標的完全符合甲方公司關於上開使用目的及生產計劃之用途。
第十二條:保固及維修: 第一項:訂購標的自甲方驗收合格日起十五個月內為保證期,驗收日起十五個月為保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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