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理科男2次成功越狱 死刑前1天发明神器被改判死缓

 

发表时间:2016/9/19 0:12:19 来源: 新闻夜班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1992年12月8日,李红涛被公安机关第三次抓获。

    在逃亡中,唯一能让李红涛全神贯注的就是发明“无刷电机”的构想。他是学无线电的,对于机械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第三次被捕后,在柳州关押了一段时间。1993年2月,李红涛被押解回昆明市第一看守所。1993年4月26日,李红涛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

    在昆明第一看守所等待判决期间,李红涛不厌其烦地向管教民警谈起他做实验的要求。最后,所里领导经认真研究,冒着风险同意了他的要求。看守所特地为李红涛提供了一间监舍做实验,从此,他便开始潜心实验。可实验条件简陋,“无刷电机”始终没有运转起来。就在此时,1993年11月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红涛下达了一审判决,以诈骗罪、逃脱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李红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意外结局 发明“神器”改判死缓 他完成兴趣到自我救赎

    接到死刑判决书是李红涛预料之中的事情,李红涛也感到自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的边缘。就在这时,奇迹出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的领导经反复研究,同意他进行第二次实验。在第二次实验期间,1993年12月,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红涛的死刑,执行通知书下达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规定,判决书下达后,七天之内就必须执行死刑。李红涛剩下的时间甚至可以用分秒来计算。为了解决李红涛遇到的难题,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所长孙尔云亲自把云南省电器科学研究所的几位专家请到看守所,对他现场指导。专家的建议,使李红涛茅塞顿开,一下子就找到了问题所在。

    1993年12月的最后一天是李红涛生命的最后期限,实验成功了。当晚,所长孙尔云赶紧写了份请求暂缓执行李红涛死刑的报告,送到了昆明市公安局,公安局局长亲自批示,并以昆明市公安局红头文件的形式,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请暂缓执行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议很快答复,同意暂缓执行。

    在以后的一年里,为了李红涛能改判,为了争取时间,看守所一边为李红涛申请专利,一边经主管部门特批,带李红涛到电器研究所测试数据,完善模型。

    1995年,李红涛发明的“无刷电励磁电机”,获得第五届中国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云南省优秀发明创造一等奖。据悉,李红涛在申请专利时,化名为“杨红俊”。

    随后几年,李红涛(化名“杨红俊”)又有多项发明,获得三项发明专利,三项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李红涛的重大立功表现,符合法律改判和减刑规定,死缓改有期徒刑。2009年,李红涛刑满释放,开始新的生活。

    2002年,李红涛联想到当年他成功脱逃的两次经历,决定帮助监狱改善管理系统。

    此后,李红涛与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技术干警研发的全电脑监狱监控管理系统获得成功,昆明第一看守所跃入全国20家模范看守所之列。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最好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最好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11月12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一男子拒不搬离已被法拍的房屋 构成拒执
·南宁律师:掐死妻子后 他依然开车去上班还看了·[南宁律师] 李文星家属起诉BOSS直聘获法院立案
·六年级女生寝室内遭性侵 嫌疑人曾试图性侵女老·借条很重要,你会写借条吗?
·[南宁律师] 前夫因投资经营欠债300余万元 女子·不喝不劝,能喝不灌,喝醉送走,酒后别乱,牢

 
上一篇[南宁律师] 男子自称没钱吃饭抢小学生318元获刑超10年
下一篇[南宁律师] 租客洗澡煤气中毒身亡 法院判房东担一半责任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