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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非法拘禁强奸妙龄女 检察院不起诉

 

发表时间:2016/7/21 14:06:55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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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7月19日讯 应聘兼职,没想到却被限制人身自由,还受到侵犯……2015年1月,21岁姑娘小张在济南应聘了一份小时工工作,却成为了“噩梦”的开始。小张自称她被 42岁的雇主张某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天,受到张某的“死亡威胁”和殴打,还遭受到了强奸,但张某却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近日,济南历下区公安分局发布案情 通报称,小张曾外出上班,后自行去到张某的住处;还曾两次单独外出买饭离开张某家,却又自行返回。2015年9月15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强奸罪 依法将此案移送起诉至历下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27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下达了不起诉意见书。

    外出上班却又自行返回“魔窟”,借外出看病发求助短信

    案情通报称,2015年1月8日15时30分许,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六里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非法拘禁。随后民警在辖区某诊所内找到了报案人张某华,同时将在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于当日20时许将此案移交至管辖地历下区公安分局文化东路派出所。

    历下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及文化东路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2014年12月份,受害人张某华(21岁,在济务工)在网上发布应聘 兼职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张某(42岁,自幼患癫痫,离异,独居)以招聘小时工为由,于2015年1月2日17时许将张某华约至其住处。当晚,犯罪嫌疑人张 某以谈恋爱为名将张某华留宿在家中。

    次日早7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打出租车送张某华上班,并以受害人家人的安全相要挟要求张某华下班后返回张某家中。1月3日17时30分,张某华自行来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住处,随后几天张某华一直住在犯罪嫌疑人张某家中。

    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张某华多次发生性关系,并借故多次辱骂、殴打张某华致轻微伤。1月6日14时、1月8日11时,张某华曾两次单独外出买饭,又自行返回嫌疑人家中。1月8日15时许,张某华陪亲戚到诊所看牙时向同事发送求救短信,同事随即拨打110报警。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起诉至检察院,检察院下达不起诉意见书

    2015年1月9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1月14日依照张某家属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3月10日 经山东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系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3月11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向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3月18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下发《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当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张某取保候审。

    3月30日,受害人张某华对张某作案时刑事责任能力提出重新鉴定申请。6月15日,山东省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做出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张某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9月15日,历下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强奸罪依法将此案移送起诉至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7日,历下区公安分局因张某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随解除取保候审;3月18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办理取保候审;4月27日,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下达不起诉意见书,并告知当事人张某华。(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马俊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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