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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女大学生为出名遭“潜规则” 被拍裸照勒索

 

发表时间:2016/5/13 20:19:21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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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 董振杰)河北三河市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小美(化名)有个明星梦,一直在寻找出名的机会。在网上结识了“演艺公司负责人”宫某某后,她为了一夜成名,默许了对方提出的“潜规则”要求。双方发生关系时,宫某某偷偷拍摄了视频和照片,并以此相要挟。小美先后给对方汇款3200余元求删除裸照无果,最终报警求助。

    近日,三河市公安局民警在北京朝阳某小区将涉嫌偷拍他人隐私实施敲诈勒索的宫某某抓获归案,其已被刑事拘留。

    默许网友“潜规则”

    小美身材高挑、面容姣好,系三河市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从小她就非常羡慕那些演艺界明星,梦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能一夜成名。

    2016年初,她在网上结识了网友宫某某,对方自称是某演艺公司的负责人,负责招收平面模特。小美得知后立即将自己的照片发了过去。

    对方收到照片后称小美很有明星的潜质,如果拍了人体写真集并经公司同意可以做模特,并应允一定将小美捧红。宫某某提出一个条件,小美必须接受业界的“潜规则”,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出名心切的小美同意了这个要求。

    被人拍裸照要挟 汇3200余元求删除

    今年3月初,宫某某以为小美签订模特合同为由将约小美到北京某宾馆见面,小美欣然赴约。

    见面后,宫某某拿出一张打印的合同让小美签字,收取了小美1000元建档费,并告诉小美签约后公司很快就会对她进行包装,并安排出镜。后来宫某某又以要建档案为由,为小美拍摄了视频及大量的裸照。拍摄完照片后,宫某某与小美发生了性关系。在和宫某某发生关系时,宫某某用事先藏匿好的摄像机录下了全部过程。

    等了很久没有接到“出镜”的安排,小美在网上质问宫某某。对方发来小美的裸照和视频,并索要5000元。宫某某威胁说,如果不给钱,就把照片和视频发送给学校、老师、家长。为了保住自己的名声,小美先后5次给宫某某汇款3200余元,请求宫某某删除裸照及视频。

    无奈选择报案 嫌疑人已被刑拘

    尝到甜头的宫某某并不罢休,又多次对小美进行敲诈勒索。小美既想通过花钱能摆脱宫某某的纠缠,又担心对方收到钱后不按照约定删除偷拍的裸照及视频,她每天生活在巨大的惶恐和纠结中。

    4月21日下午4时许,小美最终选择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因该案案情特殊,如不及时查处,一旦受害人的照片被上传到网络上,将会给受害人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三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对此案进行调查,查实了嫌疑人宫某某的具体情况后上网进行通缉。

    5月5日,三河市公安局民警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将嫌疑人抓获。到案后,宫某某对其利用偷拍他人隐私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宫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记者 董振杰

    通讯员 李纳新 刘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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