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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重婚因怕丈夫找到自己挨打投案自首

 

发表时间:2016/5/11 23:58:5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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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岁恋爱,18岁生小孩,30岁补办结婚证,31岁与丈夫分居,32岁与另一男子同居,33岁又生下一小孩。因“正牌”丈夫找上门怕挨打,遂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日前,云和法院审理了这起重婚罪案件。

    肖樱,女,1982年生,贵州人。2000年在贵州认识了丁秦,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几个月后女方随男方到了男方老家浙江省龙泉市。第二年,生下可爱的儿子。因为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直到2012年两人才在龙泉民政局登记结婚领了证,并给儿子补上了户口。

    然而,领证的第二年夫妻俩却出现了感情问题,时常争吵,吵凶了还会动起手。寒了心的肖樱从家里搬了出去,在云和县城租房打工。她暗暗下决心,不再回那个家了。

    2014年,肖樱认识了一男子林正,两人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晓樱告诉林正自己离异单身,两人便以夫妻名义住到了一起,不久肖樱就怀孕了。

    知道要当爹了,林正非常开心,赶紧向肖樱求婚,而肖樱总是推脱说再等等。直到在医院待产时,肖樱用假名字登记,林正家里人追问原因,肖樱才说出自己并没有离婚的事实。

    林正一家傻了眼,痛定思痛,劝说肖樱回到丈夫身边。然而,肖樱却坚持要生下孩子,也坚持要留在林正身边,林正没办法只能同意了。孩子生下来后,林正带着孩子去上户口上不了,这事也就东窗事发了。

    在外打工的丁秦从村干部那知道了这件事,给肖樱打电话,并赶了回来。肖樱慌了,她怕丁秦打她,也怕他会强制带她回去,情急之下到派出所投了案。

    云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樱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综合肖樱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肖樱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通讯员 吴玉燕  本报记者 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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