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老村长落选后自暴自弃 贩毒又制枪终被判无期

 

发表时间:2016/4/26 22:39: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中新网丽水4月26日电(记者 赵晔娇 实习生 王刚 通讯员 龙轩 钟哲)他曾当过村长,深受百姓信任;如今他成了毒贩,深陷牢狱。罪恶的渊源来自于毒品麻痹和自我堕落。今天,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龙泉市对“老村长”吴某某等5人贩卖毒品案作出宣判,依法判处吴某某、刘某等5人有期徒刑八年至无期徒刑不等刑期,并判处吴某某、刘某2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人没收财产或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吴某某现年39岁,龙泉市安仁镇人,因长着一对小眼睛,外号“眯眯鼠”。吴某某早年父母双亡,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未生育子女。在村民的眼中,吴某某老实本分,深受村民信任,2005年还成功当选安仁镇安民村村委会主任。

    可惜,吴某某并不珍惜来之不易的村长头衔,在新一任村长竞选落选后,自暴自弃,不仅沾染了赌博恶习导致债台高筑,还开始了吸毒贩毒。2011年9月29日,吴某某因贩毒被龙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出狱后的吴某某不知悔改,变本加厉,伙同王某某联系其他毒贩,长期从杭州、萧山等地大量购进冰毒,并通过其他下家向龙泉市、云和县、遂昌县等地的吸毒人员出售,并从中获利。通过摸索,吴某某毒品“下线”人数越来越多,贩卖运输的毒品数量越来越大,很快垄断了龙泉市场,成了龙泉大毒枭。

    不仅如此,吴某某还是个“枪迷”,经常拆装研究枪支,学习如何制枪。为了掩人耳目,2014年8月以来,吴某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处储物间设立多道防盗门,隔音处理后,作为制枪场所。机床、切割机设备、各类制枪工具,摆满了制枪工作室。一有空闲,吴某某就躲在地下室制枪。

    2015年2月5日寒夜,吴某某再次来到地下室制枪,调试枪支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夜晚。殊不知此刻他早已被公安机关盯上,民警趴在地下室外的几辆私家车车底,正等待他收工回家。直至凌晨,从地下室出来的吴某某被当场抓获。一同被抓获的还有其他吸毒犯毒人员14名,现场收缴冰毒380余克,现金5万余元,并缴获两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和多只半成品枪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等人叛卖或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贩卖或运输毒品罪,吴某某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结合各被告实施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遂作出以上判决。(完)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贩毒又制枪如何判刑?咨询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贩毒又制枪如何判刑?咨询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子泡网吧36小时猝死 网吧被判承担10%责任
下一篇司机偷油殒命 同行者获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