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44岁大叔冒充警察与90后少女结婚获刑7年半

 

发表时间:2016/1/29 22:16:48 来源:信息时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谢碧娟) 90后妙龄女嫁44岁大叔,新婚半年发现丈夫冒充广州警察,离过两次婚有三个孩子,并且对外多次以各种名义实施诈骗。近日,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对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判刑7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妙龄妻子提出离婚。

    假冒身份结婚后还骗钱

    1993年出生的小红高中毕业就外出打工,2014年10月,经同学介绍结识了年长20岁的中年男子马某。马某自称是广州市某公安分局的刑警,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儿子,还当场将工作证出示给小红看。很快,小红与马某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

    马某经常会在小红面前穿着一身蓝色的短袖警服,上面有警号和警衔等标志,每隔一段时间就以出差办案为由与小红分开几天。不久,小红与马某回老家梅州市丰顺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期间,马某称在深圳有一套经适房,由于手头资金紧张,让小红向家人借了7500元交物管费。之后,马某又拿出一份经适房买卖合同书,以过户到小红名下为由又借了2.1万元。熟料,小红的妈妈还没把这笔钱凑齐,马某就被丰顺县公安局刑拘了。

    小学文化男子劣迹斑斑

    原来,1973年出生的马某只有小学文化,在认识小红之前,他曾经离过两次婚,育有三个孩子。2010年8月,马某谎称在丰顺县某电站旁购买了一座山的松树,承诺把所有松树砍下来卖给冯某,先后骗取冯某3万元。

    2010年2月,马某经姐夫介绍认识了某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蔡某,得知蔡某正为儿子的工作以及老婆的社保发愁,吹嘘自己认识县委领导,谎称可以把蔡某儿子安排到某镇政府上班,并帮蔡某老婆办理社保。蔡某先后被骗取了25万元的“活动费”。

    2013年5月,马某谎称能办到B2牌货车的驾驶证,骗取吴某6500元。

    2014年10月,马某还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与年轻女子陈小姐相识,自称是广州市某公安分局刑警。

    2015年4~5月间,马某谎称认识深圳某镇镇长,以帮忙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骗取陈小姐21500元。

    直到陈小姐报警,小红才知道被骗了,当即提出离婚。庭审中马某毫无悔意,对自己所做事情拒不承认,法院认定其构成数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诈骗罪的认定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在线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诈骗罪的认定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在线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让人瞠目:夫妻俩都爱网聊感情淡漠 老公因小事杀妻
下一篇社会关注:男子伤医后拒捕捅死警察 被执行死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