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提醒:保姆不满开工第一天就被辞退 杀死八旬雇主

 

发表时间:2016/1/28 18:45:50 来源:综合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东南网1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通讯员 林娟 余华娟)福清80岁的林某怎么也没想到,雇来的保姆,第二天竟将他杀害了。2015年底,这起令人惊骇的事件发生在福清市三山镇,日前肇事的保姆冯某被福清市检察院批捕。

    老人不满意保姆拿20元让她走

    2015年,林大爷80岁,老伴已经过世,儿女又不在身边,年纪一大,生活起居总有些不便,就想请个保姆。当年11月11日,经朋友介绍,林大爷请了58岁的长乐女子冯某,来自己家做保姆。

    相 处了一天后,林大爷对冯某不满意,次日早上,就拿了20元给保姆当路费,让她离开。冯某认为钱太少,没有收下,并心生不满。当林大爷拄着拐杖从二楼房间准 备下楼时,冯某故意碰撞,结果林大爷从楼梯滚了下去,摔在二楼至一楼楼梯的拐弯处,头部受伤流血。冯某心生愧疚,赶紧跑进房间,抱了一床被子跑下楼梯,给 林某垫上,并帮忙止血。

    事情至此,似乎只是个小摩擦。谁知,当天下午4点多,邻居来串门,发现林大爷已经死亡,保姆则不知去向。经法医尸检初步认定,林某系被钝器击打头、面部,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我把老头打了,觉得自己已经是坏人”

    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原来,林大爷摔下楼梯后,不愿接受保姆冯某的救助,还用拐杖打她,冯某就伸手抢拐杖。

    在 抢夺过程中,林大爷用手掐冯某的手臂,彻底把她惹怒了。冯某抢过拐杖后,朝着林大爷的头打了两下。随后,冯某又到二楼捡了一块砖头,继续对着林大爷的头猛 砸,林大爷瘫倒在血泊中。保姆冯某到案后供述,“当时觉得我把老头子打了,自己已经是坏人,一时气愤就想打死这个老头。”

    杀人后,冯某并没有直接逃跑,而是对林大爷进行搜身,拿走老人身上的400多元钱。接着,冯某将满是鲜血的被子放回原处,又拿走林某放在房间衣橱中的2600元。处理完这些,冯某将身上穿的衣服、裤子、鞋子都换下,在回长乐途中,丢到海口镇一处干涸的水渠处。

    事发第二天,保姆冯某被警方抓获。

    提醒:到正规机构雇保姆

    “后来调查发现,嫌疑人保姆冯某,2005年就因抢劫罪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检察官说。

    检察官提醒,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很多人愿意花钱雇保姆照顾家中幼儿或年迈老人。但是为贪图方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少人会去正规的家政服务机构雇请保姆,而是看着合适就行,甚至不问底细,这无疑给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

    这个案件敲响了一记警钟,如何避免“引狼入室”十分重要。1。雇请保姆务必要到注册登记的家政公司雇请;2。要查验保姆的身份证件;3。雇主平时应妥善处理好与保姆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善待保姆。

    同题新闻:

    福清一保姆不满被辞杀死八旬雇主 目前已被批捕

    福州晚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林娟 余华娟)去年11月,福清市三山镇80岁老人林某雇请一名有犯罪前科的保姆,雇请后又欲将保姆辞退。保姆心生不满,将林某杀害并拿走3000多元钱。近日,犯罪嫌疑人冯某被福清市检察院批捕。

    2015 年11月11日,被害人林某雇请犯罪嫌疑人冯某来家中做保姆。次日早上,林某拿了20元钱给冯某,并让其离开。冯某认为林某给的钱太少没收,并心生不满。 当林某拄着拐杖从二楼准备下楼时,冯某碰撞林某,致使林某从二楼楼梯上摔下,头破血流。冯某见状,将林某平常盖的被子抱来,用于为林某止血和垫靠使用。

    2015年11月12日下午4时许,林某在其住处被人发现时已死亡,冯某不知去向。经法医尸检初步认定,林某系被钝器击打头面部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南宁大成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南宁律师
更多与 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南宁大成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男子酒后回宿舍发现床上躺一女子 强奸未遂获刑
下一篇让人瞠目:夫妻俩都爱网聊感情淡漠 老公因小事杀妻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