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女子怀二胎被要求自动离职 不辞职遭主管刁难

 

发表时间:2016/1/24 22:29:14 来源:新华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二胎。资料图二胎。资料图

女性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开除员工。然而,刚刚怀了二胎的李女士却被所在单位要求“主动辞职”。如今,李女士仍然坚持上班,却处处被刁难。

    李女士2013年入职现在所在的公司,据她回忆,当初公司也是看中她已婚已育才招她进来。去年9月份,李女士意外怀孕,夫妻俩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虽然早就听闻公司曾开除过怀孕的员工,然而李女士从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以为与自己毫无关系。怀孕以后,李女士侧面向人事部门的同事打听了一下,证实确有此事。李女士不放心,又咨询了一位做律师的朋友,朋友告诉她,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李女士这才稍微放宽心。

    眼见肚子越来越大,李女士自知已经瞒不下去了。上个月底,她主动将这一消息告诉部门主管。没过几天,李女士在QQ上收到了主管的消息,对方说,公司有规定怀孕员工要自动离职,请她自己主动交一份辞职报告。李女士强压怒火,向主管承诺,自己除了正常的产假外,不会因生孩子影响到工作,请求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然而主管坚持要让李女士主动辞职,声称这是公司的规定。当李女士要求对方拿出所谓的规定原文时,对方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来。

    如今,虽然李女士每天照旧去单位上班,但是明显感觉到主管和同事对她的态度大为不同,上级已经不再给她分配新的工作任务,主管仍时不时地催促她主动辞职,还苦口婆心地劝她说:“你马上就是两个孩子的妈了,还工作的话你也顾不过来,还是趁早辞职回家安心养胎吧,不要让我为难。”

    李女士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她已经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干下去了,但是这样被要求主动辞职,拿不到任何赔偿,她又觉得心有不甘。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邱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开除员工。李女士的案例中,李女士可以坚持不辞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通过为难员工的方式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如果李女士所在单位为难她,给她造成实质性的损失,李女士可以据此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记者王莹)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在线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在线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女子80万购新车配置与宣传不符 起诉索赔260万
下一篇离异男子酒后打死2岁女儿 死者身上多处淤青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