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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传销女骗钱 研究量刑情节后杀死对方

 

发表时间:2015/9/30 21:04:53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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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9月29日讯(记者 罗双江)“别跟我谈感情,伤钱。”这句话被某位有才的网民发明出来,用于形容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感情是多么的一文不值。而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樊某某本想谈感情,万万没想到却被搞传销的女人“伤了钱“,骗走了几乎所有积蓄。走投无路的他想要回钱,但却屡遭拒绝。愤怒之下,他用水果刀将对方活活捅死。庭审中,樊某某表示,在杀人前一晚他上百度查过关于量刑的规定和有关法条,知道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在杀人后立马掏出手机报警,并在原地淡定抽烟等候警察抓捕,“一人做事一人当”。死者家属提出10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法庭上问法官能否保持沉默

    上午,戴着眼镜、身形壮硕的樊某某被法警带进法庭。来自南京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今年44岁的湖南宁远人樊某某于2014年9月与湖北女子陈某某相识,并在陈某某鼓动下,参与了一个叫做“1040工程”的传销组织,并交纳了69800元的费用。在认清这个传销组织的面目后,樊某某要求陈某某退钱,但遭到对方拒绝。今年3月13日上午8:45左右,樊某某在浦口的威尼斯水城小区约谈陈某某,在谈判过程中发生争执,樊某某遂手持单刃水果刀,猛捅陈某某胸腹部和背部,导致陈某某心、肺、肝大出血而当场死亡。检方认为,樊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此,法官问樊某某,对起诉书的指控有何意见。没想到,樊某某居然问法官,“我可以保持沉默吗?”在法官回答不可以之后,樊某某先是回答说,他不想多说,该怎么判怎么判,他愿意承担。在法官一再追问下,他表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他全都承认。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樊某某讲述了事情的全过程。

    发现被骗后要退钱遭冷落

    樊某某称,去年8月31日,有人在QQ上突然要加他好友,他就通过了。通过之后,他发现对方是个女的,便和对方聊了起来。对方称,自己姓陈,老公常年在新疆,他信以为真,就想和对方发展感情。去年9月21日,樊某某从广州坐飞机来到南京,与陈某某见面。到了南京之后,陈某某将他接到了浦口区。之后的两天,陈某某带着樊某某游玩了鸡鸣寺等景点。玩了之后,就带着樊某某上非法传销的洗脑课。樊某某说,他对传销不了解,但直到不是好事情,也很厌恶,之所以会加入传销组织,是因为自己神经比较大条,受不了那女人说的两句好话。“她说交69800元,8个月后回报1040万。”

    之后,樊某某分两次交了69800元,第二次交的三万多块钱钱还是特地回老家从一个欠他的钱的朋友那里要来的。但交了钱之后,樊某某发现,陈某某完全是在拿他当猴耍。“她的老公和女儿都在南京,她这不是调戏我吗?”樊某某称,除了在婚姻状况上欺骗他,还有两件事让他非常愤怒。传销组织头目说他有违规行为,一共两次,要罚100块,但陈某某骗他说要罚两百块,他交了两百之后才知道,陈某某从中赚了他100块。后来,他们去吉林玩,樊某某被老爸买的人参鹿茸,也被陈某某拿走,“我打电话跟她要,她甩都不甩我。”

    杀人前上网搜索量刑情节

    经过这些事情之后,樊某某彻底清醒了,他给陈某某及其丈夫打电话,向他们要钱,但他们都不理他。去年11月,樊某某发出了第一次警告,“你搞得我无路可走,我也会让你无路可走。”樊某某说的无路可走,并非夸大之词。樊某某和家人关系不好,家人平时都不理他。而他之前因为被人骗,把房子都卖了。到案发前,他手上只有8万元现金,而交了69800元给传销组织后,他手上就剩一万多块钱了,在南京两个月的生活,已经快把他身上的钱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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