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为离婚谎称肺癌晚期 妻子先反对后同意

 

发表时间:2015/3/25 22:33:04 来源:钱江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这中间,还有一场无中生有的绝症,一段不明真相的感动

    二位,你们到底要怎么样

    本报通讯员鲁云 应微微 本报记者邵巧宏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一对三十来岁的小夫妻,快把象山法院的法官给折腾晕了。

    一开始他们不顾家人反对走到一起;之后因性格不合,离婚了;随后他们又因孩子读书要买学区房,结婚;然后男方又起诉离婚,这回女方却不肯了。

    为了赶紧离,男方说自己癌症晚期,结果女方有情有义死活不离,最终男方在感动中撤诉。

    没过几天,男方又过不下去了要离婚,说女方太强势;这一次女方同意了,因为觉得男方太幼稚。

    总之,这一次,他们最终是离了。

    第一次离婚——

    曾经山盟海誓的两个人

    一句“性格不合”斩断四年婚姻

    象山姑娘王可可(化名)和小伙子陈亮(化名),今年都是30来岁,只是王可可略微年长,比陈亮大了7岁。

    也就是这个原因,虽然2005年,两人就一见钟情,但双方家人是不看好这段感情的:丈母娘觉得亏了,婆婆也觉得这个媳妇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双重的压力倒是想让双方的感情更加坚定了。

    到了2008年,在恋爱了3年后,两人终于得到了家人的认可,结婚了。

    小半年后,王可可的肚子大了起来,结婚一年,这个小家庭就迎来了第三位成员,儿子贝贝。

    夫妻和睦,孩子健康可爱,这样的家庭应该说近似完美。

    可是正所谓,成家立业。在成家后,小两口开始要为事业奋斗。

    陈亮在一个单位上班,虽然不能说大富大贵但也是四平八稳,捧着铁饭碗。

    而王可可开了一家服装店,为了多赚点钱,她也是很拼的。早早出门开店,晚上也是到十一二点才关门,虽然有时候也觉得挺累的,但为了一家人生活得更好,王可可觉得累一点也无所谓。

    但是王可可不曾想,2012年年底,他们婚后的第4年,陈亮提出离婚。

    关于为什么离婚,他其实有很多话想说,比如老婆事业心太强,为了工作整夜整夜不回家,家里的事情不管不问,儿子也托给老师管着,完全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

    千言万语,这些理由在离婚协议书上化成了四个字:性格不合。

    2013年3月,老公执意离婚,完全无法理解自己哪里做错的王可可自觉无望,挣扎徒劳,便和陈亮到民政所离婚了,当时他们约定儿子归女方抚养。

    第二次离婚没离成——

    男方说自己得了肺癌

    女方说我会不离不弃

    两人虽然离婚了,对儿子贝贝的疼爱丝毫不减。转眼间贝贝已经3周岁了,两人也就商量着为儿子找一个好的幼儿园。

    现在要读一个好的幼儿园,都得有套学区房,为了儿子,两人也都愿意出这个钱。当然,更稳妥的方式,是双方以夫妻的名义,购房入户。

    于是,前年8月,陈亮与王可可复婚后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不过他们这次结婚仅仅是为了房子,事先他们约定贝贝一入园,他们就再离婚。

    但在这件事上,王可可反悔了。

    在复婚合买房子的这段时间里,王可可看到了陈亮对儿子的呵护,这让她一下子又心生希望。

    她想努力挽救这段婚姻,毕竟他们曾经那么相爱。

    但是感情这种事,总需要你情我愿。这次陈亮就坚持要离婚。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离婚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离婚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悲剧:男子洗澡时疑因热水器漏电身亡 家属举牌子街头维权
下一篇男子骗女友去开房 中途折返强奸女友妹妹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