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因欠债杀死妻子后自杀未遂 妻已怀孕

 

发表时间:2015/12/18 23:23:09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楚天都市报12月17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许丽薇)酒店大堂女经理按惯例查房,却在客房床上惊见躺着一具女尸。而紧邻的卫生间内,一名男子手腕流着鲜血昏迷不醒。谁是凶手?

    警方经侦查后确认受伤男子就是凶犯。该名李姓男子是死者朱某的丈夫。李某为何要杀妻?杀妻后,他说他肝肠寸断,他又为何会后悔?

    卫生间有一流血的男人

    2014年11月30日下午3时,汉口西北湖附近一家大酒店的大堂女经理余某,按惯例查询一些预退房间。她走到9楼917房间时,看见门口亮着“请勿打扰”的灯。她给房间打电话、敲门均无人应答,尝试用房卡开门,但怎么也打不开,后来用钥匙开门,发现房门被反锁。她感觉有异常,遂请来开锁师傅,强行将房门打开。

    进门后,女经理打开应急灯,发生卫生间的门是关着的,里面传来打鼾声。女经理敲门无人开门。女经理的男同事胡某遂将门推开,发现有个男子坐在马桶上,双手流着血,搭在洗脸台子上。

    床上是一个死去的女人

    胡某将该名男子喊醒后,准备将他扶到床上去,掀开被子,发现一女子躺在床上。女经理余某去喊女子,却没有任何反应,且鼻子和嘴角都有干了的白沫。

    余某等人察觉有异,遂拨打110报警以及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来,经检查后表示该女子已经死亡。民警将在卫生间发现的男子带走。

    原是夫妻俩相约自杀

    经查,被民警带走的男子姓李,死者朱某是他的妻子。45岁的李某交待,妻子是他杀死的,但他是按妻子的意愿做的。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办案民警一头雾水。

    李某称,他和妻子是武汉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女儿9岁,在读小学,两人在汉阳建桥街租房住。2013年开始,他在13家银行办理了13张信用卡,妻子朱某在10家银行办理了10张信用卡。夫妻俩共欠银行85万元,每月要还银行3万余元债务。

    “我们将从信用卡提现的钱加上自己的存款共计90万元,借给妻子的表兄陆某、表姐的儿子阿雷去投资办厂,他们承诺一年后连本带息还150万元。到期后,他们竟耍赖不还,我们借钱时考虑到亲戚关系没要他们打借条……”

    李某向警方交待,由于银行天天催债,声称不还债就将他们起诉,加上朱某的亲戚又不还钱,他有了轻生的念头。2014年10月初,李某在家向朱某透露这个想法,朱某也说自己活得很累,同意和他一起去死。“我说把女儿带上一起去死,以免她一个人在世上孤单,朱某坚决不同意,说不能剥夺女儿生的权利。”

    他杀死她自己被救活

    一个月后的11月29日,李某向朱某提议到一家好一点的酒店去自杀解脱。当天下午4时许,李某带上几十颗安眠药,还有控诉书和绝笔信等,和朱某一起来到汉口西北湖附近这家酒店。在房间内,夫妻俩聊起这些年的生活,后决定最后赌一把,出门花800元买了彩票,但并未中奖。

    当晚9时许,李某将他和妻子的手机、换洗衣物一起丢到建设大道边的垃圾桶里。回到房间后,夫妻俩继续聊天,“妻子说我是男人,要有担当,她先吃药,没有反应后要我把她捂死……”

    次日凌晨2时许,朱某服下安眠药后睡着了。李某用纱巾捂住朱某的口鼻,朱某猛地睁开眼睛开始挣扎,嘴里说“不要,不要”,并用双手乱抓纱巾。后来,李某骑到朱某身上,用双手掐她的脖子,后又用枕头捂住她的口鼻。20余分钟后,李某用手摸朱某的鼻息、脉搏,确定朱某已没了呼吸。

    随后,李某到卫生间服下安眠药,又用自带的裁纸刀割腕,把手放在洗脸盆里打开热水冲,之后人事不醒,直至被酒店工作人员发现经抢救脱险。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男子身份被冒用两次结婚都因已婚状态告吹
下一篇[南宁律师] 宝马女撞死人后母亲顶包 数月后怀孕自首求轻判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