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9岁女生疑答不出提问耳朵被撕伤 家长索赔20万(图)

 

发表时间:2015/10/19 23:19:41 来源:澎湃新闻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曾被评为“妈妈老师”的湖南衡阳市衡山县实验小学女教师郑湘萍,在临近退休时做了一件可能毁掉她名誉的事。有网友爆料称,郑湘萍上课时,因一位女生未能回答课堂提问,她在扇了女学生几耳光后,将女学生的耳朵撕裂近3厘米。

    衡山县教育局局长王维荣10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当时老师已被停课接受警方和教育局的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微博网友“今日衡阳”10月17日以《因上课提问未回答,小女孩惨遭教师毒打撕耳》为题反映此事,网帖写道“宾某琦同学因上课没有回答出老师提出来的问题,被老师郑湘萍毫不手软地甩了两耳光鼻子都打出了血,可恨的是老师并没有满足,随后把小孩子的耳朵活生生的撕裂开,导致耳朵缝了十针。”

    帖末,该网友还附上被打女孩的伤情照片、衡山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以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图片。

    澎湃新闻从诊断证明书看到,被打女孩今年9岁,伤情为左耳廓撕裂伤,伤口长约3厘米;面部轻微损伤。而后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伤痕照片显示,事情发生在2015年10月14日14时左右,在上课时被老师致伤。

    小女孩的耳朵被撕裂近3厘米。

    不过,有网友说“不全是老师的错,那个小孩太调皮了,耳朵并不是被撕裂了,只是老师的指甲太长,小孩子的皮肤太嫩了,划伤了。”

    而网友“毛线织围脖围巾围裙”称,事发后“老师及时将学生送去医院,还给家长下跪了,主动赔了一万块。家长一定要老师赔偿二十万”。该网友还附上图片称,“郑老师在教育战线兢兢业业几十年,再过两年就要退休了,她所教的班级班风、学风总是全校最好的,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每天最后一个离校的老师也是她。她对孩子们亲切地叫“崽崽”,孩子们也是叫她‘郑妈妈’”。

    衡山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陈建怀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郑湘萍的确是县里很不错的女教师,对工作认真负责,曾被评选为全县的“妈妈老师”;因为之前郑湘萍一直在配合受伤学生的医治和派出所的调查,教育局10月19日上午才联系她到局里讲述事情经过;目前学校已对郑湘萍进行停课处理,并取消了她的班主任职务。

    衡山县教育局局长王维荣说,现在局里和警方都在调查此事,教育局会依法依规对当事老师进行处理。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毁掉他人名誉如何判刑?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毁掉他人名誉如何判刑?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男子无法接受分手要求 逼女友喝农药同归于尽
下一篇男子复婚遭拒 挥刀冲入前妻家砍死岳母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