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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员给假离婚协议盖章成被告

 

发表时间:2014/6/18 10:24:15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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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离婚协议上盖了真章

  登记员涉嫌玩忽职守罪成被告

  通讯员 项丽贞 王鹤 本报记者 吕艺真 文/摄

  28岁的小俞是金华人,今年3月他忽然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传唤,这让一向安分守己的小俞吓了一跳。

  一年前,小俞还在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那时他每天主要的工作是无婚姻登记记录的受理、审核和出具。

  有人利用假离婚协议书,诈骗了90多万元。而上面就有小俞加盖的婚姻登记专用章。

  昨天下午,小俞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受审。

  和女友前夫长得像

  男子补办证件骗了92万贷款

  坑了小俞的男人姓方,35岁,也是金华人。

  2012年7月,方某在网上认识了离婚女子阿美。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后,方某住到了阿美家。

  喜欢赌博的方某那段时间手气不好,一下子输了20多万元。

  有一天,一个人在阿美家的方某突然发现,主卧室婚纱照中阿美的前夫和自己长得很像。闲来无事,方某还在阿美家里翻到了她前夫的身份证复印件,还在抽屉里发现了房产证。

  看到房产证,方某心头一动,想把这个房产证拿去抵押,先换点钱来周转。

  方某找了家投资公司,询问房产证抵押需要哪些手续。按照对方的要求,方某开始准备各种证件。最关键的阿美前夫的身份证复印件已经有了,加上方某长得和他很像,很顺利地把各种材料准备好了。

  用这些材料,方某竟然诈骗了92万余元。

  今年2月,方某犯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假的离婚协议书

  盖了真的婚姻登记专用章

  这套房子,阿美本来也是打算要卖的。离婚协议上原本写着“房地产进行挂牌出让,所的款项男女双方各一半”。

  为了能顺利抵押,方某拿着真的那份离婚协议,到打印店修改成“房地产归男方所有,补偿女方50万元人民币”,然后将真离婚协议书上的婚姻登记档案部门专用校对章,彩色套印到假的那份离婚协议上。这样一来,房产抵押就不用女方签字同意了。

  投资公司也比较谨慎,要求方某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离婚协议上盖婚姻登记处的印章。

  2012年9月10日,方某到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拿着假的离婚协议到小俞的窗口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担心专门办离婚证的窗口会看出离婚协议是假的,在小俞的窗口,方某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假离婚协议,对小俞说:“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在旁边那个离婚登记窗口拉出来的,麻烦你帮我再盖一个婚姻登记专用章,我懒得再过去了。”

  小俞看这份离婚协议上有“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的核对专用蓝章,没有多想就帮方某盖上了婚姻登记专用的红章。

  法庭上,小俞回忆说:“那时候我每天办理四五十份申请,连那个人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

  登记员辩称:虽没有核对原件

  但是离婚协议上有核对蓝章

  庭审中,检察官和律师展开了一番唇枪舌战。

  检察官的观点很简明:“小俞拿到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审核把关不严,没有与原件核对就盖了章,说明他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但是小俞却觉得自己很冤枉:“他给我的离婚协议上有那个核对专用的蓝章,办理离婚协议书的窗口核对了才会盖章,盖了蓝章就是不需要核对原件了。”

  昨天,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也来旁听庭审,他说:“按照规定,有了校对蓝章就表明是经过核实的,没必要再审核原件。单位里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主要是方某弄虚作假,欺骗我们的工作人员。他用真的校对章经过彩色套印到假协议书再拿给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是无法辨别的。所以这个责任不能归结到工作人员身上。”负责人说,登记处一共有6个工作人员,每天要接待100多个人,忙起来各个窗口也互相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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