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男子发现13岁儿子非亲生 状告第三者要求亲子鉴定

 

发表时间:2014/4/2 12:41:04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核心提示:男子发现13岁儿子非亲生 状告第三者要求亲子鉴定,养了13年的儿子发现不是亲生,40岁的章平(化名)与妻子离婚,又将“第三者”刘强(化名)起诉至周至县人民法院。昨日,该案开庭审理,章平向法院申请要求刘强配合查基因类型,以确定与其子是否有亲子关系,并要求其给予15万元赔偿。

  养了13年的儿子发现不是亲生,40岁的章平(化名)与妻子离婚,又将“第三者”刘强(化名)起诉至周至县人民法院。昨日,该案开庭审理,章平向法院申请要求刘强配合查基因类型,以确定与其子是否有亲子关系,并要求其给予15万元赔偿。

  ■案件回顾

       章平和妻子小苗(化名)是周至人,1999年12月登记结婚,2001年生下一子。

  去年2月14日,小苗离家未归,章平调取妻子通话记录,发现其与刘强(为小苗任教过的当地某技校校长)联系频繁,半年内两人每天通话少则5个多则15个。

  2月17日,经医学鉴定,章平发现养了13年的儿子不是亲生子。2月22日,章平将妻子起诉到当地法院,请求判离婚。半年后,法院准予两人离婚,判处孩子由小苗抚养,财产债务平分,赔偿章平孩子抚养费3万元和精神抚慰金2万多元。

  3月8日,章平和朋友堵住刘强,追问妻子下落,并揪了刘强的头发送检鉴定,结果遗传标记个体与孩子的相同。去年10月,章平将刘强起诉至周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万元,今年2月法院正式立案。

  ■庭审现场

     “第三者”没出庭 原告4朋友证明揪“头发”

  昨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刘强未出庭,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庭,代理人提出,因涉及当事人隐私,请求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

  章平的4位朋友出庭证明揪“头发”过程,徐某说:“当天章平打电话叫我和其他3个朋友一起去找刘强,路上看到刘强的车,便逼停了,章平质问他把妻子藏哪里了,刘强说‘不知道’,并与章平发生争执,章平一把抓住刘强的头发揪了数根。第二天,章平和另一个朋友带着揪下来的头发去做了鉴定。”

  而被告代理人吴永成认为,为原告作证的是其朋友,且只能证明采了头发,不能证明送的是被告头发。章平代理人赵彦松说,当庭共提交了7份证据,被告代理人未提交任何证据,但对原告的证据均不予认可。法院宣布暂时休庭。

  昨日上午,章平64岁的父亲一直在庭外等候,他说,孩子3岁多到5岁,一直由他和老伴照顾。去年2月,得知孩子并非亲生后,对他们的打击很大。

  庭审期间,记者曾前往刘强所在单位——周至县某技校,也未找到刘强。校内一位中年女子说,刘强周一还来上过班。另两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刘强去了西安。

  ■双方“博弈”

  原告出示DNA鉴定书、视频等被告代理人不认可

       第一回合

      原告提交两份DNA鉴定书。

  被告代理人原告行为是私人送检,鉴定材料不真实,无法证明头发是刘强及孩子所有。

  第二回合

       原告提交一份视频,视频内容为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说送检的毛发样品DNA遗传标记个体与之前小孩的相同。

  被告代理人视频音质无法辨别,也无法确定是不是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如果是,鉴定人员应该出庭接受质询。

  第三回合

       原告提供了小苗的通话记录。

  被告代理人该通话记录不能证明小苗和刘强存在不正当关系,仅是通话,不能证明其他问题。

  第四回合原告出具了一份今年3月24日章平在某医院心理科的门诊病历,临床诊断章平有抑郁状态,建议药物治疗。原告方认为,刘强的行为对自己的生活、经济、精神造成了三重打击,抚养“刘强之子”近13年之久,付出大量心血和财力、物力。故要求刘强支付2001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抚养费10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男子发现13岁儿子非亲生 状告第三者要求亲子鉴定 发现孩子非亲生该如何提出赔偿?,咨询南宁在线律师
更多与 男子发现13岁儿子非亲生 状告第三者要求亲子鉴定 发现孩子非亲生该如何提出赔偿?,咨询南宁在线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妻子与丈夫长期分居靠夫扶养 要求涨扶养费被驳
下一篇丈夫给婚外情女子买房 妻子起诉“小三”还钱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