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女干部向丈夫坦白与人大副主任“开房”:称是为调工作

 

发表时间:2013/8/24 0:19:08 来源:羊城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核心提示:女官员向丈夫坦白与人大副主任开房:我想调到市里去,21日,羊城晚报独家报道了湖南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槐与山枣镇女干部冯×兰相约“开房”被女方丈夫实名举报一事,引起热议。最新证据表明,冯×兰承认从2009年6月万×槐到该镇检查完工作后,两人开始“约会”。22日,湘潭市有关部门通报,湘潭市纪委已成立调查组,于20日介入调查。

  网事追踪

  乡镇女干部向其丈夫坦白与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认识经过

  相识四年,“开房”是为调工作

  21日,羊城晚报独家报道了湖南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槐与山枣镇女干部冯×兰相约“开房”被女方丈夫实名举报一事,引起热议。最新证据表明,冯×兰承认从2009年6月万×槐到该镇检查完工作后,两人开始“约会”。22日,湘潭市有关部门通报,湘潭市纪委已成立调查组,于20日介入调查。

  21日,举报人侯忠明向记者提供了他与冯×兰最近的谈话录音。8月11日,冯×兰向他坦白与万×槐认识的经过。她说,2009年6月,时任该市农办主任的万×槐到山枣镇检查工作,接待由冯×兰负责。接待结束后,冯×兰就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短信,对方称:“我是万×槐,就是前不久去你们那里检查工作的农办万主任”。冯×兰说:“我在提交给农办的材料里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万×槐应该是从材料里看到的。”

  又过了几天,万×槐用另一个手机号给冯×兰打电话,约她去喝茶。此后,两人的关系变得复杂。

  侯忠明介绍,冯×兰与他在2008年7月12日认识,8月15日就确定了关系,“冯×兰在山枣镇工作了10多年,曾经跟我说过想调到市里去,这就是为什么她会跟万×槐搞到一起去的原因,但是万×槐并没有给她调工作。”根据湘乡网资料,2009年7月,也就是在认识冯×兰后1个月,万×槐即调任湘乡市环保局局长,2012年12月调任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1日下午,湘潭市纪委王姓负责人联系了侯忠明,要求他提供材料并到湘乡协助调查。侯忠明表示,为安全起见,他只答应将材料发送到对方给的邮箱中。

  21日,湘潭市有关部门通报,湘潭市纪委已成立调查组,于8月20日介入调查。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

  据当地政府部门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正值湖南省委巡视第五组在湘乡市开展巡视工作期间,接到举报,湘潭纪委行动迅速,已经入驻万×槐曾任局长的环保局调查。

  22日,记者尝试联系万×槐和冯×兰,两人的4个手机号码都已经打不通。山枣镇表示,冯×兰已经请假没有上班,而湘乡市人大值班人员表示,万×槐仍在上班。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更多与 相关新闻:

 
上一篇两个年轻小伙4个月开车碰瓷12次被判刑
下一篇妻子起诉离婚并拿出“小三”日记成证据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