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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关注:债主唯一欠条被欠款方撕碎 法院认定该欠条有效

 

发表时间:2013/4/4 8:59:28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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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提醒:捧一堆碎纸上法庭 法院认定该欠条有效,“欠条原件被对方藏起来了,唯一复印件也被对方撕成碎片,我手上只有一份欠条复印件碎片拼凑起来,请法官为我伸张正义。”在讨要欠款过程中,施先生欠条原件被欠款方骗走,复印件也被撕毁,7.5万元欠款还能要得回来吗?

  “欠条原件被对方藏起来了,唯一复印件也被对方撕成碎片,我手上只有一份欠条复印件碎片拼凑起来,请法官为我伸张正义。”在讨要欠款过程中,施先生欠条原件被欠款方骗走,复印件也被撕毁,7.5万元欠款还能要得回来吗?

  昨天,慈溪法院审理了此案,支持了施先生的诉求。

  欠条被欠款方骗走复印件也被撕了

  施先生从事卤素管生意,当地不少电器厂在他这边进货。2010年初,经营电器厂的罗老板向他购买了一批卤素管,同年2月8日经双方结算,电器厂尚欠施先生货款10.5万元,并出具欠条1份,后给付货款3万元,还差7.5万元没支付。

  欠条上的期限已过,但对方迟迟未把钱还上,于是去年11月30日,施先生拿着欠条原件去该电器厂催讨货款。

  罗老板是电器厂负责人,他提出要看一下原件。施先生觉得看就看呗,爽快地把欠条原件递给对方。这时,罗老板的小女儿说要把原件拿去复印一下,过一会儿出来只给施先生一份复印件,原件被她收起来了。

  见对方耍无赖,施先生也不肯罢休,情急之下他拨打110报警。

  于是民警找罗老板处理此事,可罗老板根本不畏惧,他的大女儿出来应对,理直气壮地夺过施先生手里的复印件,并称复印件是自己的,还当着民警的面将欠条复印件撕成碎片。

  碎欠条能当证据吗法官判决有效

  手上没有欠条,仅有的欠条复印件也被对方撕毁,无奈之下,施先生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电器厂支付货款7.5万元。

  拿什么作为证据呢?昨天审判庭上,施先生能提供的证据是一份被撕碎后拼凑起来黏贴好的欠条复印件。

  这份复印件碎片是否具有法律效率。最终经过比对核实,法官确认了这份复印件的有效性,支持施先生的诉求。

  办案法官介绍,我国在当事人举证上实行的是“原件、原物优先规则”,要求当事人举证和收集原始证据,但并未排除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当事人遗失证据原件,只存有复印件的情形。对于复印件效力的确定,必须要结合证据与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本案中,原告施先生还提供了公安机关依法制作的现场视听资料,被告罗老板也承认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也没有否认欠条原件在被告处,并认可证据的复印件上“罗某”签名系他本人笔迹,两条证据能互相印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所以法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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