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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提醒:男子与情人以租房为名 抢劫杀人后伪造情杀现场

 

发表时间:2013/2/7 10:38:07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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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提醒:男子与情人以租房为名 抢劫杀人后伪造情杀现场,以寻求“合租”看房为由,骗开房间后用捆绑、持刀威胁等野蛮方式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最后残忍地将年仅24岁的受害人杀害。2月4日,犯罪嫌疑人曾某、周某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已被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寻求“合租”看房为由,骗开房间后用捆绑、持刀威胁等野蛮方式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最后残忍地将年仅24岁的受害人杀害。2月4日,犯罪嫌疑人曾某、周某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已被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曾某、周某系芷江县、洪江市的无业人员,情人关系。今年下半年,曾某因为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且“手头紧张”,遂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于是与其情妇周某串通,以与他人“合租”为名,通过网络寻找那些有意与他人合租房屋的女性作为作案目标,进行抢劫并杀人灭口。行动前,两人做了充分准备:在街上买了不需要登记身份证信息的“拜年卡”用于谈合租事宜;为了让房主降低警惕,电话里都以周某(女)的名义谈租房事宜;随身携带了绳子、美工刀及捂嘴用的膏药。经过几次踩点失败(对方人多或房主为男性)后,他们最终将目光锁定在被害人余婷婷(化名)身上。

  2012年12月27日,曾某、周某在网上获得合租信息,周某与之联系后发现对方是女孩独住,便约定时间见面看房。12月30日下午19点,曾、周两人以看房为名,进入被害人余婷婷租住的位于鹤城区三角坪地段出租屋内,采用捆绑、持刀威胁等方式逼问出余婷婷的存折密码,并抢走其房内的1600余元和一枚黄金戒指。余婷婷挣扎一阵发现寡不敌众,于是不停的哀求曾、周两人不要杀自己,自己不会报警,并配合两人将自己捆绑。曾某没动半点恻隐之心,突然用绳索死死勒住余婷婷的脖子,并让周某用枕头捂住其嘴巴避免发出叫喊声,最后活活将余婷婷勒死。离开时,曾某还不忘伪造现场,用余婷婷的睫毛膏在其卧室的墙上写下“骗我感情”四个字,伪造成情杀现场。次日,两人乘坐火车外逃,2013年1月1日,新年的钟声刚刚敲响,曾、周两人在火车上被铁路民警抓获。

  24岁的余婷婷系某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出身得天生丽质,本和男友约定1月2日订婚,一个幸福美满的小家庭眼看即将诞生,现在就这样香消玉殒了。曾某和周某,一人已是他人丈夫,一人已为他人之妻,两人本应本本分分过日子,却背着家人非法同居破坏婚姻在前,狼狈为奸合谋抢劫害人性命在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异地打工族为了节省房租,往往会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寻求合租对象。在此,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各位市民,在互联网上留招租信息时内容应尽量简洁,不要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单身女性招租尤其要提高安全意识,尽量不要选择与陌生人合租;如只能合租,也要先核实清楚合租者的身份、从事职业等基本情况;尽量不要与异性合租,如只能与异性合租,也一定不要与其独处一室,穿着上尽量不要过于暴露,避免被骚扰或遭到侵犯;接待他人看房,最好找几个信得过的朋友陪同,并提高警惕;双方达成合租协议后,应互相查验有效身份证件,避免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谭才兴 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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