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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大学生死亡引发“帮工”之争 家属难索赔

 

发表时间:2013/2/1 9:58:42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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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律师提醒:准大学生死亡引发“帮工”之争 家属难索赔,小伙子出于好心,帮助邻居家清理姜窖内的积水,却不幸窒息身亡。未承想,邻居对小伙子的“帮工”行为矢口否认,拒绝支付赔偿金。发生在山东省沂水县的这桩民事案件,经该县检察院提请抗诉后,法院近日再审后作出改判,为申诉人讨回赔偿款8.9万余元。

  准大学生在帮邻居家清理姜窖内的积水时不幸身亡,邻居却不承认存在“帮工”关系,死者父母诉至法院后未能获得应有赔偿,遂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准大学生死亡引发“帮工”之争

  小伙子出于好心,帮助邻居家清理姜窖内的积水,却不幸窒息身亡。未承想,邻居对小伙子的“帮工”行为矢口否认,拒绝支付赔偿金。发生在山东省沂水县的这桩民事案件,经该县检察院提请抗诉后,法院近日再审后作出改判,为申诉人讨回赔偿款8.9万余元。

  5年前的8月18日,是令沂水县圈里乡村民王文增、孙艳夫妇刻骨铭心的日子。因为他们18岁的儿子小松顺利考上了大学,一家人正沉浸在喜悦之中,这天午后,夫妇俩正为孩子置办上学用的物品。这时,同村一位村民的电话让他们如五雷轰顶:“你们快点过来。小松帮邻居家的小龙到姜窖里清理积水时,晕倒在里面了。”夫妻两人赶紧来到小龙家的姜窖。此时,现场已经聚集了很多村民,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大家齐心协力终于把小龙和小松从姜窖内救了出来,并火速送到医院抢救。但非常不幸的是,小龙和小松都已经窒息死亡了。

  小龙的父亲王文升与王文增是堂兄弟,两家在一个村里居住,关系尚好。小松比小龙略长几岁,从小一起长大,既是兄弟,也是朋友。意外发生后,两家同时痛失爱子,悲伤欲绝。

  处理完孩子的后事,王文增、孙艳悲痛之余开始思考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儿子小松是在帮助王文升家清理姜窖内的积水时死亡的,王文升应该给予赔偿。可是为什么直到现在他连句安慰的话都没有呢?王文增夫妇对王文升一家心生怨言,两家本来和睦的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随后,王文增向王文升提出了赔偿要求,但是被王文升以家中没钱为由拒绝了。之后,村委会多次出面主持调解,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王文增、孙艳夫妇于2009年7月将王文升、刘莉夫妇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调解或判决王文升、刘莉赔偿自己因小松死亡而造成的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损失共计12.8万余元。

  庭审时,王文升、刘莉提出,小松与他们形不成帮工与被帮工的法律关系,小松虽是在自己家的姜窖中死亡,但他们并没有安排小松帮工,而且小松是成年人,不管他是如何进入姜窖的,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王文增夫妇对此很不理解:你家清理积水的机器就在姜窖外,小松明明就是帮你家清理姜窖内积水的时候死亡的,为什么要歪曲事实,这如何对得起死去的小松!两家人在法庭上激烈争辩,法庭调解也因双方各不相让而不欢而散。

  2010年1月28日,沂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小龙、小松均已死亡,无确切证据证实小松为小龙家帮工,是否为帮工关系也无法认定。因为王文升、刘莉夫妇是姜窖的所有人,判决其按照20%的比例适当补偿王文增、孙艳夫妇损失共计2.5万余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王文增夫妇实在想不通:儿子是在帮工时死亡的,这是明摆着的事实,怎么就不能认定为帮工呢?

  2010年3月,王文增夫妇来到沂水县检察院申请抗诉。同年4月,沂水县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了立案决定。

  为查明事实,办案检察官根据申诉人的申请,对相关证人小雪、小强等进行了调查,基本还原了案发时的情况。原来,事发当天,小龙在朋友小强家里玩耍,其母刘莉来喊他去自家姜窖里抽水。小龙拿着抽水的机器到达姜窖后,看到小松正在附近与小雪一起放牛,于是就喊小松来帮忙。干活的过程中,小松、小龙都进入了姜窖,因姜窖内氧气不足,这才发生了两人双双窒息死亡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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