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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少年轮奸14岁少女获3年徒刑

 

发表时间:2013/10/16 10:25:1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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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广东两少年轮奸14岁少女获3年徒刑,阿宝和阿威系增城市新塘镇某村人,分别为15岁和16岁。2012年12月22日的下午,阿宝、阿威和阿文等7名同村少年在街上见到小芳,便上前聊天。之后,阿宝等人提出去爬山,小芳信以为真就坐上了阿宝的摩托车,但最后,她发现自己其实是被带到阿文的家里。一开始,小芳站在门外不肯进去,阿宝、阿威等人便强行把小芳推进阿文家的大厅内,并安排人去买避孕套。为防止小芳报案,他们还抢走了她的手机。

  7个少年将14岁少女小芳诱骗至一少年家中,上前拉扯。其中,两人先后轮奸了小芳。近日,经广州增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上述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阿宝和阿威系增城市新塘镇某村人,分别为15岁和16岁。2012年12月22日的下午,阿宝、阿威和阿文等7名同村少年在街上见到小芳,便上前聊天。之后,阿宝等人提出去爬山,小芳信以为真就坐上了阿宝的摩托车,但最后,她发现自己其实是被带到阿文的家里。一开始,小芳站在门外不肯进去,阿宝、阿威等人便强行把小芳推进阿文家的大厅内,并安排人去买避孕套。为防止小芳报案,他们还抢走了她的手机。

  此后,全部人都上前拉扯小芳的衣服。阿宝把小芳抱进阿文的卧室,语言威胁、恐吓小芳,并对其进行了强奸。事后,阿宝离开房间竟还“喊号”,问:“现在轮到谁。”阿威马上进入房间并以同样手段对小芳进行强奸。对于小芳来说,可谓“侥幸”的是,因为没有避孕套,其他成员放弃了对她的强奸。被施暴的小芳,事后取走自己的手机伤心地离开阿文家并报案。

  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阿宝、阿威均为单亲且辍学少年,存在明显的孤独感,走上犯罪道路和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阿宝的母亲在他1岁多的时候即离家出走,自小由祖父母抚养,初二便辍学进厂务工并卖皮带。对于母亲没有任何解释便离家出走,他始终不能理解,在家中常常感受不到快乐,进而沉迷于网络游戏和与有不良行为习惯的人交往。阿威则生长于一个离异家庭,其9岁时,父母亲离婚,其本人由祖母带大。同阿宝一样,他也在初二已经辍学打工,经常与社会不良人员混在一起而走人歧途。

  经办检察官希望,离异家长要在处理好双方矛盾的基础上,关心爱护子女,尽量消除离婚给子女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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