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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关注:非京籍男子为购房与陌生北京女子假结婚

 

发表时间:2013/1/14 10:12:07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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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房产律师关注:非京籍男子为购房与陌生北京女子假结婚 针对该情况,11日,北京市住建委购房违规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确实是有北京户口,则允许购房。“目前的政策确实没有说这种状况是违法的”。

  这是一次暗地交易。

  许昌赫(化名),非京籍人士,欲购房,却没有在京购房资质;裴莉(化名),京籍人士,去年离异。

  由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牵线搭桥,两个陌生人见面、签协议,并在1小时内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这次交易中,裴莉只需出场4次,即可拿到3万元好处费;许昌赫则需要回原籍先与原配妻子离婚——与陌生京籍人士结婚——再闪电离婚,以此绕过在京购房的政策限制,顺利购房;而中介能得到可观的“服务费”。

  针对该情况,11日,北京市住建委购房违规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确实是有北京户口,则允许购房。“目前的政策确实没有说这种状况是违法的”。

  看似三方各取所需,可利益背后却存在风险:资深房产律师李洪云认为,双方合法领了结婚证,而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造成财产分割不清的麻烦。

  捏着本结婚证和一沓百元钞,裴莉“有些恍惚”。

  结婚证上,她和一个男子的头靠在一起,这男子比他大14岁,和她认识还不到1小时。

  裴莉的“丈夫”许昌赫,非京籍,在北京做生意。2011年,北京出台“京十五条”,坊间称为“最严限购(房)令”,许失去了在京买房的资格。

  这次闪婚,裴莉是为了钱,许昌赫是为了房。

  房产中介“做局”

  裴莉有北京户口,1年前离了婚,那会儿,她还是某房产中介的高级经纪人,离婚后不久,裴莉离职。

  20多天前,裴莉突然接到前同事王爱珍(化名)的电话。

  “你还是离异吗?”王爱珍问。

  “我正准备年底跟新男友领证结婚。”裴莉回答。

  “有笔白赚钱的活,你干不干?”王爱珍说,她手里有个客户,外地人,按北京的政策,没有在京购房资格。

  “你拖到年后再跟新男友领证行吗?”王爱珍恳求裴莉,“帮我做个局吧”。

  “做局”是房产中介的行话,即通过相应手段,使没有购房资质的人顺利购房。

  在当房产中介时,裴莉也做过局,帮助无购房资质的外地炒房客和刚需客户做虚假的“5年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国家有政策,中介有对策”。

  在这个局中,裴莉听懂了,是帮助无资质者用“与其结婚”的方式,来获得买房所需贷款和购房资格。

  闪婚,购房,闪离。这种方式她以前听过,但不知道怎样具体操作,她有点怕。

  “这就等同于假结婚,万一到时被查出来,或者另一方不跟我离婚咋办?”裴莉担心自己年底领证受限,另外,她也不好跟男友交代。

  她拒绝了王爱珍。

  天上掉下3万元

  2013年1月1日,裴莉又接到王爱珍的电话。

  “我没退路了。”王爱珍说,客户连购房保证金都交了,她也答应客户能用“找北京人结婚”的方式购房。一旦这个单子砸了,她不但拿不到上万元提成,还得赔客户违约金。

  王爱珍一再向裴莉强调,对方是她的老客户,数月前,她刚用伪造5年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的方法,帮这名客户买了套房。

  “对方出多少钱?”裴莉试探着问。王爱珍不假思索称,客户愿出1万元。

  裴莉试图狮子大开口,吓退这笔交易,“我至少要3万”。

  她没想到,王爱珍一口答应,“3万就3万,我去找客户谈。”

  裴莉同意了。

  当天下午,王爱珍告诉裴莉,“客户已回老家跟她老婆离婚去了。你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到时先签协议,一手签协议,一手给钱,完事儿后就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裴莉和王爱珍约定,1月5日,王爱珍带着客户,裴莉带着证件,到房产中介门店见面。

  想着天上掉下来的3万元,裴莉“也没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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