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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男子喝酒后坠桥身亡 妻子告同桌酒友索赔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发表时间:2012/12/3 10:01:23 来源:青岛新闻网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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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岁的陈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丈夫孙某和工友外出喝酒,却再也没有回来。当她再见到丈夫时,已经是在医院的急诊病床上。由于酒后坠落桥底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孙某终因伤情太重离开人世。陈女士将与丈夫一起喝酒的10名工友告上法庭。近日,崂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酒后上厕所坠落桥底

  案件的原告除了陈女士之外,还有孙某的母亲和儿子,10名工友和代理律师坐在了被告席上。在双方辩论中,当晚发生的事情逐渐清晰。

  去年9月7日下午5时左右,从事建筑工作的孙某干完活后,和其他几名工友到饭店喝酒。喝完酒后,晚上8时40分,孙某称要外出去洗手间,可去了十几分钟一直没有回来。工友有些担心便出门寻找,当经过一处公路桥时,听到桥底发出“哼哼”的声响,工友用手电一照,发现在桥底的正是孙某。

  几人一边忙活救人,一边拨打110和120求助。民警和医护人员赶到后,立即将孙某送往医院。在抢救了28天后,病情加重死亡。

  同桌酒友被告上法庭

  孙某的亲属提出,工友们找孙某一起喝酒,期间没有尽劝阻义务,在孙某酒后也没有对其照看、尽到辅助义务。 “一座只有1.5米高的桥,如果在没有醉酒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人死亡的。 ”孙某的经济损失、医疗费、火化费、丧葬费等共计70余万元。“但考虑到孙某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最终家属只要求赔偿60%的损失,共计43万余元。 ”代理律师称,虽然孙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按照《侵权法》的有关规定,饮酒时同坐的人,如果对其劝酒,被劝酒的人出现意外或事故,劝酒的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在关于酒驾的处罚就有这样的考虑,因此我们主张10名酒友要进行赔偿。 ”

  法院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崂山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孙某的家属认为工友们没有尽劝阻义务,酒后没有照看辅助,导致悲剧的发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但家属一方没有提供工友们对他劝酒或当时孙某已经醉酒的证据。而且孙某在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家属也不能证明工友们对孙某有过错侵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工友们没有照看、辅助的义务。最终法院驳回了孙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不过工友们提出,考虑到和被害人的朋友关系,每人愿意出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对此法院予以采纳。

  工友称酒桌上没人劝酒

  当晚酒桌上是什么情形? “喝酒之前,我们都说不能喝太多,有的人喝了一点就走了,还有新人来,最后就剩下5个人了。 ”一名工友说。

  在这5人中,还有一名是孙某当天为其干活的客户,客户说:“一开始我就跟大家说,今天喝酒AA制,谁也不准喝多。全场人都同意,我还加了一句:明天给我干活,宁可少干,安全第一,磕着没有工伤。”该客户称,在喝酒过程中,谁也没有劝谁,各喝各的,谁也没有叫谁多喝,孙某拿起酒杯和大家碰杯,有人还劝他少喝点。

  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杨秋琴律师称,工友们是否担责,关键在于其他人对醉酒的人是否有过错责任。 “之前也办过类似的案件,比如明知道对方身体不好还不停地劝酒,或者对方已经喝了很多,依然不停灌酒,还有种情况是在知道对方已经醉酒的状态下,把他扔在路上不管不问,这些情形导致醉酒人受伤甚至死亡,劝酒的人就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多少由法官自由裁量,不过一般都不是承担全部责任。 ”

  小调查

  酒桌被劝酒是常事

  小倩今年25岁,因为业务关系,经常要外出喝酒,有时一周要喝六场。虽然是名女性,可酒桌上大家并不会“怜香惜玉”。“尤其坐的都是客户,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喝,有时候已经喝得不行了,有点晕了,但客户还是要劝,每次都会有这种情况。 ”小倩说,“起初自己喝到一半就要去洗手间,后来被练得多了,酒量也渐渐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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