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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民事律师] 男子被“小三”起诉欠款60万 妻子主动要当“被告”

 

发表时间:2012/11/23 10:21:23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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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民事律师] 男子被“小三”起诉欠款60万 妻子主动要当“被告”

  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女方钱某告男方陈某欠款近60万。

  开庭前一天,陈某的妻子刘某打电话给主审法官,称这起官司是一场阴谋。她传真了一份陈某和钱某的“分手协议”,证明诉讼的原被告,双方是情人关系。

  第二天,北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陈某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

  法官问,两人是什么关系?陈某承认,双方有过几次男女关系,但没有同居过。陈某说,他同意还钱,但名下只有一套夫妻共有的房子,可以拍卖用来还债。

  几天后,刘某从安徽匆匆赶到北仑法院。她以陈某涉嫌伪造证据、虚构债务,案件起诉可能侵害她与陈的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法院申请要求参与诉讼。

  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照职权追加刘女士为第二被告。

  第二次开庭,两位女士都准时出现在庭审现场,陈某没有来。

  刘女士说,今年初,她得知丈夫一直在外有“小三”,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便打算离婚。没想到,离婚官司还没开打,“小三”居然抢先起诉要钱,一张口就是近60万。

  经过庭审辩论,北仑法院认为,60万元的借款陈某认可,所以应当支持。虚假债务之说,没有充分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但是,这笔债务到底属于陈某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认为,60万元借款虽发生在陈、刘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根据刘某偶尔才来北仑的事实,上述借款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所需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这笔债务属于陈某的个人债务。

  据此,北仑法院判令陈某全额偿还近60万元欠款。昨天,上诉期至,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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