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工作制,是人类实现工业化以来从考虑劳动者生理、心理出发,由劳方和资方这对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进行长期利益博弈的集中体现,它的科学性是社会公认的。相比之下,不定时工时制,在制度设计上,对用人单位以及便于管理考虑得多,而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就缺乏更深的考虑,特别是极易被经营者钻空子,极易损害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司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