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记者陈霞) 在兰打工的永登县苦水镇农民王某晚上归家后竟意外目睹了妻子“红杏出墙”的一幕,王某一气之下持手电筒和树枝将妻子打死。4月27日,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该案将定期宣判。
2010年10月10日晚8时30分左右,在兰州打工的王某与工友结伴回家。到家后,王某见妻子小梅不在家,便出门寻找。后在邻居废弃的温室大棚边,王某看到妻子和同村的曲某搂抱在一起,曲某见到王某撒腿就跑。气愤不已的王某便用手电筒将妻子打倒在地,并随手拿起地上的树枝朝其头部抽打。当看到妻子倒在地上不动时,王某有些后怕,便一边给妻子实施人工呼吸,一边打电话求救。
然而妻子小梅终因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救治无效死亡。第二天,王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庭审中,王某坦然认罪,没为自己作任何辩解。王某的辩护律师以其具有投案自首的法定情节,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同时还向法庭递交了王某所在村委会的申请,希望法庭对王某从轻量刑。
律师还提出,从曲某的证词及调取的被害人电话记录显示,小梅和曲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长达1年之久,因此被害人存在一定的过错。
公诉机关和王某的辩护人建议法庭对王某判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以下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