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旭律师事务所还在声明中称,法院“对多名律师的人身自由进行了限制”。
“庭长说不开庭后,我们要离开法院,但法警将二楼的出入口锁上,我们被限制人身自由十多分钟,其实他们是想搜我的律师证。”文永泉说。
苏晓平副院长表示,法院方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法警查验文永泉的律师证后就归还给了他本人,此前道里区人民法院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所提供的视频中,也有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师顺利通过安检门的录像。
但文永泉说,那是人身自由限制解除后的录像,他强烈要求法院方提供争执最激烈时七楼的录像,但法院方一直以设备检修关机为由不予出示。对于苏晓平说法警查验律师证后就归还给他本人的说法,文永泉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律师证一直没有还回来。
在文永泉提供的一段现场录音中,记者听到有“把门锁起来”的叫喊声,而后还有双方的争吵:一方质问“你们凭什么搜?”而另一方却嚷着“找领导去”。还有人似乎在大声喝止现场的某人“你录什么?”一个女声回答:“我在打手机。”
按照文永泉的说法,当时,一名法警怀疑前来旁听的佳旭律师事务所律师荣敬朋有录像行为,于是公然抢夺其手机并殴打,而荣敬朋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但法警在明确被告知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停手,反而多名法警对荣敬朋进行殴打,并由男法警强行对荣敬朋进行搜身。
佳旭律师事务所在声明中对荣敬朋和刘桂英的伤势作了如下描述:“荣敬朋律师手上有明显的抓伤,她在惊吓过度和遭受殴打后对胎儿是否存在影响现在还不能得知。”而“辩护律师刘桂英由于惊吓过度和(遭受)殴打,胎儿可能已经保不住了,公安医院的医生诊断是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后辩护律师刘桂英由于仍然存在腹痛、流血等症状,于2011年1月26日在医院接受了人工流产。”
2月1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佳旭律师事务所看到了刘桂英的相关诊断和手术证明材料。事发当天,哈尔滨市公安医院初步诊断为“胸部软组织挫伤、早期妊娠”,医疗意见为“观察3天,建议保胎治疗,如流血、腹痛加重及时去上级医院就诊,定期复查”。
文永泉律师说,虽然后来出现腹痛、流血等症状,但并不一定造成自然流产。不过,刘桂英有流产史,夫妻两人担心会出现大出血或胎儿畸形等可能,所以选择了人工流产。事件发生后,文永泉向建国街派出所报案,该所虽然出警协调,但并未立案。
文永泉说,此后5天,他还向道里区法院纪检委、道里区纪检委、道里区人大、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反映情况,但不是遭到冷遇,就是得不到明确说法。他还曾在建国街派出所的撮合下,去道里区人民法院见院长,想只要对方道歉就息事宁人算了,但在法院楼下等了1个多小时,他也未能见到院长。
文永泉说,无奈之下,他将事情经过写成声明发到自己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而后多家网站转载,获得网友的支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关注到此事,并与黑龙江省司法部门进行了沟通。
据了解,哈尔滨市政法委、道里区政法委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但调查结论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