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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传销亏本找上线“索赔”涉罪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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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律师/南宁律师推荐:支付了近5万元,朱方等人被周军介绍进了房山的一个传销组织。可在“工作中”几人不仅没赚钱,交的入会费也打了水漂。为此,他们找到介绍人周军,对其威胁、殴打,并索要入会费用。最终,3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3年6个月。

  被友打伤敲诈 担心报复报警

  2010年10月27日,受伤痊愈的周军到派出所报案。他称,自己的头被酒瓶打破、嘴唇和下颚也被划伤。“这些伤都是蔡勇一伙人干的。”周军称,他与蔡勇是朋友。2010年10月14日21时许,周军与蔡勇按照约定来到了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的一家饭店。“开始我和蔡勇聊得很好,但后来王秋突然就拎着一个啤酒瓶冲了进来,接着朝我的头砸了过来!”一下被打蒙的周军,被蔡勇、朱方、许强和王秋4人带到另一家酒店。随后,4人对他进行言语威胁,并抢走他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4人要求周军支付5万元,否则不放他离开。周军称,由于自己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讨价还价后同意支付3.5万元,同时朱方等人同意拿到钱后将项链还给他。 第二天,周军如约向许强的账户里打入了3.5万元,但自己的项链却没被归还。“起初我没想报警,但后来越想越害怕,怕他们再报复我,所以还是选择来报案”。

  做传销没挣钱 找介绍人“索赔”

  2011年1月31日,朱方、许强和王秋因敲诈勒索罪被批捕,蔡勇被另案处理。在接受审理时,朱方等人称向周军要钱其实另有隐情。

  “2009年夏天,我通过干传销认识了蔡勇和周军。此后,周军向我推荐他们的传销公司,称他们公司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朱方说,为加入周军所在的传销组织,他支付了2万元作为入会费。同时,许强也被周军介绍进入组织,并支付了2.9万元入会费。一年后,被介绍进入的朱方和许强都没有挣到钱,还因为销售业绩不佳亏了不少。看着挣钱和介绍入会的人越来越多的周军,两人红了眼。于是,他们找到了在同一组织里工作的蔡勇和朋友王秋,打算4人联手向周军要回入会费,因此就有了4人向周军索要5万元的勒索案件。

  近日,该案件被检察机关公诉至房山法院。在庭审时,被审理的朱方、许强和王秋均表示认罪,蔡勇则被另案处理。3人称,之所以会选择向周军敲诈勒索,是因为此前他索要了近5万元作为加入传销组织的会费。“起初我们以为这些钱可以在之后赚回来,谁想到没挣钱不说,之前交的钱也打了水漂!”许强说。

  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朱方等3人犯敲诈勒索罪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3年6个月。此外,3人须共同赔偿周军3.5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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