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荒唐女子做荒唐事:卖淫供养男友 找姐妹供男友强奸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为了挽留爱情,竟还找“姐妹”供男友强奸

  为了留住男友的心,24岁的农村女孩竟不惜通过卖淫供养男友吸毒,并骗来自己的“姐妹”供男友强奸。近日,江苏淮安楚州区法院以强奸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决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荒唐女子荒唐事]

  被迫卖淫供养负心郎

  陈红是一个农村女孩,今年才24岁。2008年9月的一天,她在淮安市楚州区一家夜总会中遭到几个男子的骚扰,随后1971年出生的胡伟“英雄救美”为她解了围,这让陈红感动不已。

  当天晚上,胡伟带陈红到宾馆开了房,诱骗她吸食了毒品,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一个星期后,胡伟带着陈红到淮安市区买了1000多元的衣服。陈红觉得胡伟对自己很好,就一直跟着他。胡伟还经常到陈红的租住屋内吸毒。

  到了2009年春节前几天,陈红想回家过年,这时胡伟露出了丑恶面目,他将陈红打了一顿,并剪光了她的头发,还拿摄像机拍下了陈红的裸照。他恐吓陈红,如果不听话,就把视频寄给她父母。自此,陈红只能对胡伟死心塌地。

  到了2009年2月,胡伟让陈红出去赚钱,途径就是卖淫。在胡伟的淫威下,陈红不得不屈服了。为了不让陈红私自存钱,胡伟通过避孕套的数量进行监控。据陈红交代,她卖淫所得的近3万块钱全被胡伟拿走。

  找来“姐妹”任男友强奸

  陈红成了卖淫女之后,胡伟却嫌她脏,不愿意和她发生性关系,还经常对她打骂。后来,胡伟提出让陈红找女孩陪他睡觉,以此消除两人之间的隔阂。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红为消除隔阂,避免遭受胡伟暴力,明知胡伟可能对其他女孩施加暴力,还是答应胡伟帮他找女孩与之发生性关系。去年2月24日,陈红将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姐妹小佳带至其租住的房子里,先与胡伟、小佳一起吸食冰毒、聊天。后来,陈红虽然明知胡伟意欲强奸小佳,仍借故离开。胡伟趁机采取言语恐吓、用打火机砸头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小佳发生性关系。去年3月31日夜,陈红带夜总会的姐妹小娇到其租住屋。第二天早上,陈红以买早餐为由离开。胡伟则强行与小娇发生性关系。

  [案件判决]

  这对男女都被判刑

  楚州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胡伟和陈红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且系共同犯罪。胡伟是主犯,陈红是从犯。同时陈红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近日,楚州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胡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陈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卖淫供养男友 找姐妹供男友强奸
关键词
相关新闻:

·[南宁律师] 女子不愿生小孩被男友胁迫拐骗男童·女孩分手后遭前男友绑架 发短信求助获救
·女友见男友撞人心软顶包 被弃后告发男友获刑·辍学女大学生色诱网友开房 再与男友合伙抢劫
·女子争吵中称“要回家和前夫过” 被现男友捅伤·女子怀疑男友联系前任 扎破大腿动脉致其身亡
·为保全家庭女子欲断婚外情 男友喝农药以死相逼·闺蜜怀上男友孩子并闪婚 女白领遇双重背叛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