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延庆县市政管委主任与老同学签订虚假维修合同,从延庆县市政管委骗走87万余元,两人将这些所谓的“维修费”私分。日前,原延庆市政管委主任孙某,因贪污罪被判处12年徒刑,他的同学韩某被判处5年徒刑。
官员与好友签假合同
今年50多岁的孙某,案发前可谓仕途一帆风顺,担任延庆县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职。
韩某是孙某的好友、中专同学,是延庆一职业学校的教师,还经营着一家电器维修部,收入很不错。此案检察官介绍,2006年,孙某想出一个挣钱的招数。他与韩某的电器维修部签订了一份合同,内容大致为,延庆县供暖所和市政工程公司在韩某维修部维修设备,花费了数十万元。
事实上,上述两家单位没在该电器维修部维修过任何器材。
“一把手”拿钱容易
检方指控,2006年到2009年,孙某和韩某共签订三份虚假合同,从延庆县供暖所和县市政工程公司骗走87万余元。这些钱汇入维修部账户,随后被两人私分。三年间,此事一直未被发现。延庆县检察院调查另一件贪污案时,孙某贪污案才浮出水面。随即孙某和韩某被控制。
相关检察官称,由于孙某是延庆市政管委主任,供暖所和市政工程公司都是市政管委下属单位。孙某签订维修合同后,从延庆市政管委拿钱,没有任何人提出质疑。假合同的存在,成为贪污公款的理由,一旦有人提出异议,他便以此为由搪塞过去。
日前,孙某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7万余元公款被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