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赢得陈小姐芳心后,沈军让陈小姐卖掉小房子,再共同出资购置大房子做婚房。哪想到沈军拿到售房款42万元后就逃走了。近日,闵行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沈军有期徒刑10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陈小姐经济损失1万元。
奉贤区南桥镇青年男子沈军,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刑4年,2008年6月24日被假释。今年4月,他通过QQ聊天,与陈小姐打得火热。不久,两人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当他得知陈小姐拥有一套住房后,就打起诈骗的主意。“你这套房子太小了。不如卖了,再一起买个三室一厅。”陈小姐不知有诈,将房屋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7月24日上午,沈军称自己已看中一套婚房。在沈军的花言巧语下,陈小姐卖掉了房子并收取首期房款42万元。之后,两人乘出租车去看婚房。途经一超市时,沈军突然要求停车,让陈小姐下车为他买香烟。陈小姐就将钱款留在车上。沈军趁机携款逃逸。8月9日,沈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沈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且绝大部分赃款已经退缴,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