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室属特殊隔离
近日,记者以阳阳家属的身份到学校进行调查。一位老师说,学校将3名最难管教的孩子安排在同一间宿舍,包括阳阳和两名小伙子,3人均由王老师照顾。“其中一名男子一进房间睡觉,就将身上的衣服脱光”。康复中心一名负责人也表示,开会时曾研究过让较难管教的孩子住在一间宿舍的问题。当时,有多人反对,但不知为什么还那么做。
11月6日,记者公开身份采访康复中心理事长杨先生时,对方称“这都是临时的隔离措施”,阳阳当时所在的房屋是隔离屋。阳阳是因为咬伤其他孩子,才暂时从女生宿舍调到隔离屋的。如果睡在隔离屋,王老师应陪睡。
杨先生称,老师比较了解学生的习惯,当时,隔离屋里的男子一坐到床上就脱衣服睡觉,不会有其他危险举动。王老师因此事被停职。
至于为何房间中有电棍,杨先生的解释是:“学校刚进来一名男子,曾被父母用锁链锁了5年,每月给学校9000元求学校接收,父母嘱咐,如果男子出现伤害人的举动,就拿出电棍吓他,当时电棍恰巧放在房间里”。
调查
民政局社团办介入
北京市残联相关人员介绍,北京启蕊康复中心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单位。北京市残联对这类单位只是起到组织、联系的作用,平时会在残疾人康复方面给一些技术性的指导,但并无权对其进行监管、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统一归口登记管理体制,由民政部门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一登记管理机关,并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复查、注销登记、年度检查、行政处罚等。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获悉,社团办将对北京启蕊康复中心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进行调查,查实校方确实有责任的,将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学校警告以及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王奕 陈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