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婚内强奸又一案:丈夫离婚不成当亲戚面强奸妻子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离婚谈判不成,他用刀砍伤妻子和亲戚,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还与闻讯而来的警方对峙3小时。11月23日,涉案的于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这也是三门峡首例婚内强奸判处刑罚的案件。

  施暴

  离婚谈判不成,刀砍两人

  现年25岁的于某,家住三门峡,2005年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9年10月,他与小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争吵。一次争吵后,小芳离家出走,住到了其表姐小丽家。当年12月22日9时30分许,于某来到表姐家与妻子谈离婚。临行前,他揣了一把仿真手枪。俩人再次发生争执,于某掏出仿真手枪,指着妻子和小丽的头,要求赔两万元婚礼钱。如果谈不出结果,谁都别想离开屋子。

  谈判过程中,于某大发雷霆,小丽找个机会,从窗户向外扔出一张求救纸条,上面还写着她母亲的电话号码,期望邻居帮忙。

  小丽母亲接到电话后,迅速赶来。

  突然听到敲门声,于某非常生气,从厨房掂来一把菜刀,疯狂向两人砍去。

  他威逼二人进入主卧室,小丽、小芳趁机反锁卧室门,于某从阳台爬窗户进入卧室内,又用菜刀将二人头部、手部多处砍伤。

  随后,他当着小丽的面,不顾小芳受伤流血,强行与小芳发生了性关系。

  判罚

  三罪并罚判刑三年

  当天上午11时50分许,民警赶到现场,与于某展开对话,要求其放弃反抗,缴械投降。

  可是,于某坚持不开门,反将窗帘拉上,隔绝警方视线。

  下午3时,谈判僵持3个小时后,于某把“枪”和菜刀扔了出来,开门向警方投降。经鉴定,被害人小丽、小芳的伤情均为轻伤。

  最终,经法院审理,因犯强奸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于某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赔偿小芳及小丽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5万元。

  说法

  婚内强奸也是犯罪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周永增介绍,刑法所指强奸罪,即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法律定义来看,强奸罪并没有将丈夫排除在外,只要符合以上要件,就可以构成犯罪。

  结婚虽意味着对性关系的允诺,但不能据此认为允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均可发生性关系。

  在本案中,于某虽与被害人小芳系夫妻关系,但其违背妇女意志,在他人家中,将小芳砍伤后,且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违背了社会伦理纲常,超越了社会一般观念对夫妻勉强性行为的容忍限度,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并无不当。

  同时,一审判决也考虑了双方系夫妻关系这一特殊因素,以强奸罪从轻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年,也体现了与普通强奸罪社会危害性有别这一点。

  (文中涉案人名均为化名)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
关键词
相关新闻:

·强奸还索要营养费?奇葩男子终于获判刑4年·河北:少年被指强奸遭错误羁押393天,法院判检
·[南宁律师] 男子性侵女孩因个子太矮未遂 仍因·重庆官方回应童养媳14岁产女:无法证明其遭强奸
·[南宁律师] 男子强奸杀害两名女学生被执行死刑·男子怂恿他人强奸弱智女子 涉案两人均获刑
·男子因纠纷诬告同村人强奸妇女 获刑八个月·离异女携女再婚遭丈夫家暴 女儿屡次被继父强奸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