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
尚未启动
对“T”的调查
昨日下午,恩施州公安局办公室的多名工作人员告诉早报记者,该局已经注意到了网络上的发帖,不过,T副局长尚未被采取措施,“仍然在上班”。
此外,恩施州纪委接受采访的两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尚没有启动对T的调查。昨日15时,恩施州委宣传部负责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谭姓工作人员透露:恩施州官方已经注意到了此网帖,截至昨日,恩施州公安局已经对该网帖的真实性展开了核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不过,他称,核实需要时间与过程。
网络日记(摘要)
第1篇日记(1999年3月)
T由BD县调任XF县公安局任局长。日记总结了BD县的7年“我生在这里,在这里曾经为民请命,也是在这里慢慢地堕落”并写下了心境:“虽说只是平级调动,但这里离自治州的心脏更近,会有更多的机会,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2与第4篇日记(1999年4月和6月)
描述了T两个月来的生活:每天吃吃饭、喝喝酒、玩玩女人;并通过司机“找了些个女人”。
第5篇日记(1999年7月初)
给上级领导“送了点红包,不多,一点心意,只是把别人送我的再送出去,这是投资”。
第9篇日记
至此才正式谈到工作:“下午,局里很忙,最近盗窃案频发,治安越来越差。”日记明确记载T第一次受贿是1999年9月9日:“覃(覃子斌)塞给我的两万块钱,不算什么。”
第14篇日记(2000年春节)
“老婆告诉我,这个春节收了现金27万,给领导送礼花了13万,剩下的不多,不过书房堆放的烟酒折合起来可能也有5万左右。”
日记显示,2003年7月,T让老婆开了“蓝姐餐馆”:“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放心,自己的地方自己放心。场面上的应酬,桌面下的交易越来越多了,必须未雨绸缪。”
最后97篇日记
95%记载的都是吃饭、行贿受贿、协助恶势力欺负市民、玩女人等腐败行为。其中,覃通过T承包工程,送上了60万元,为了讨好T,覃还专门给他找了两个女大学生供其淫乐;T为了升官,跟ES市曾书记(网民推测为原ES州政法委书记曾祥国,已被双规)一起嫖娼,并向其行贿70万元,终于被调任了ES市公安局长;又是通过行贿曾书记等人,被调任为ES州公安局副局长。
最后几篇日记,T表示了2010年的忧虑:T曾行贿过原ES市委书记吴希宁,而吴已于今年6月因受贿600余万元一审获刑15年,而“曾书记也倒了”,T怕牵连到自己;T已被人举报,幸亏被“司法系统的朋友压下来了”。